古董商吸金詐騙 遭判刑

法院今天公佈判決,陳男在臺北市開設古董店,從事明清瓷器買賣,除向同行進貨,也會參加國外拍賣會競標,轉手獲利驚人,藉此吸引不少投資客。

後來爆發金融海嘯,陳男因此週轉不靈,於是從民國97年起以古董投資的名義設局吸引被害人投資,他再聲稱獲利,不時匯錢給被害人以取信;事後他開的上百張支票全都跳票,全案曝光。

法院審理時,針對其中他行騙兩名被害人詐得新臺幣3000多萬元的部分,審酌他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賠償被害人,依詐欺罪判處2年1月徒刑;另判處2年7月徒刑,此部分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