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名臺籍電信詐騙犯遭北京判刑 陸委會:應帶回臺灣審判

北京海淀區法院昨對從西班牙押解到中國的46名臺灣電信詐騙嫌犯宣判,最重判處有期徒刑13年。圖爲陸委會。(本報資料照)

北京市海淀區法院昨對從西班牙押解到中國的46名臺灣籍電信詐騙嫌犯宣判,最重判處有期徒刑13年。對此,陸委會表示,跨境電信犯罪處理,我方向主張應透過各方合作,共同打擊跨境電信犯罪,並將相關涉案人,帶回臺灣依法進行審判。對於中國大陸法院的宣判,應對臺籍被告的各項司法權益給予保障,也應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給予家屬探視的便利。

陸委會說明,近期我警方也破獲電信詐騙集團,爲保障兩岸間被害民衆財產權益,呼籲陸方雙方應該在既有基礎上進行合作,共同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透過兩岸治安機關合作溯源追查,才能將幕後主嫌繩之以法,從源頭徹底瓦解犯罪集團,保障兩岸人民權益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