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宅「損害傢俱賠償」糾紛不斷 可找維修業者合作降低損失

▲中和秀峰青年住宅。(圖/城鄉局提供)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北市11月2日傳出公宅傢俱點交惹議」情事(參考 毛小孩咬壞「社宅傢俱」 物管業者索賠「1萬2千元」價金惹議!)其實並非首例,公宅最多的雙北市共有5起「點交賠付爭議事件,其中臺北市佔2起、新北市3起。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可以透過配合「維修業者」降低修繕金額糾紛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也指出,參考日本交屋流程,以及請公正性的專業人士,進行點交與判斷是否賠償,也是不錯的做法。目前臺北市、與新北市分別有13處及7處,共20處社會住宅,提供「固定式傢俱」及部分社宅選購的「移動式傢俱」;臺北市都發局指出,日前發生的2起事件也都是「認知不同」引起,但2起事件都已與住戶達成共識

據新北市城鄉局資料,3起爭議都在此次惹議的「青年住宅中和秀峰段」發生,關於損壞賠償的標準,新北市城鄉局住宅發展股長盧育晟表示,人爲因素造成的損壞,住戶可以選擇自行復原,或者廠商提出維修報價單賠償。

目前臺北市公宅提供傢俱部分,由於部分住戶表示「不需要、不符需求」,所以改採取的「傢俱選購方式」(參考 興隆公宅D2傢俱租賃999元上路! 其實月租8,100元還是很划算),新北市是否比照該模式,盧育晟說,可以納入未來的出租模式考量

住宅消保會理事長吳翃毅分析, 5起爭議事件的發生,主要問題都在於「賠償金額」上,住戶與物管業者認知不同。吳翃毅表示,其實社會住宅政策本身涵蓋了「社會福利」政策,其實物管業者應該可以與維修業者合作,在大量服務下,可以取得相對便宜的維持或修繕費用,修繕費用降低之後,若還有爭議再按照合約履行,也可降低紛爭產生機會發生。

住商不動產企畫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表示,附傢俱的出租物往往在交屋後會產生相當糾紛,除了使用狀況之外,價值減損認定也常常莫衷一是,公部門的社宅出現這種認定狀況也並不讓人意外,但長期來說,臺灣租屋市場可以學習日本做法,除了交屋有SOP外,也有具公正性的專業人士能認定價格減損,未來點交屋過程才能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