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醫病訴訟衛福部擬修法 立委:避免醫師防禦性醫療

▲爲減少醫病訴訟衛福部研擬醫療法。(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灣重症醫師不斷流失,和層出不窮的醫療糾紛大有關係!身爲產科醫師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今(6)日指出,醫師隨時都活在怕被告、怕醫糾的環境,要救人的被當成犯罪的預備犯,結果就是大家都不要做。她呼籲,醫療刑事責任應該合理化,才能避免醫師防禦性醫療,不然最後絕對是患者權益受損。

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6)日進行「醫療爭議案件處理相關配套措施」備質詢,林靜儀一站上質詢臺就先談自己的經歷。她指出,自己當實習醫師時,第一個遇到的案件就是一名產後大出血的產婦,當時全科的人都在搶救,產婦康復出院後,便決定自己要走婦產科,因爲產科可以救人。

在林靜儀當上主治醫師第六年時,又遇到外院送了一名產後大出血的產婦到醫學中心。談到這裡,林靜儀話鋒一轉,感慨地表示,當時腦袋中第一刻想到的是「該說什麼、做什麼纔不會被病人家屬告?」

根據《醫療法》第82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致生損害於病人,以故意或過失爲限,負損害賠償責任。對於此規定,林靜儀特別以「2003年排毒教父林光常案例舉例。林光常過去告訴病患不要用正規醫療,宣稱癌患服用排毒餐,不用化療就能治癒癌症,不僅讓民衆花了龐大醫藥費,還害死4名癌症病患,遭到舉發,但由於林光常「沒有醫師資格」,不適用《醫療法》第82條,最後僅依「詐欺」等罪判二年徒刑

▲立委林靜儀呼籲醫療刑事責任應該合理化。(圖/翻攝自林靜儀臉書)

林靜儀表示,《醫療法》第82條針對合法的「醫事人員」規定,代表受過正規訓練的醫師受此規範,只要救人過程被認爲不夠好,就有被告風險,反觀「沒有醫師資格」的人就不受此法規定?合格醫師受過正規訓練,做專業的事情,抱着救人的心,把病患從鬼門關前搶救回來,不過背後卻可能必須面對被告上法院、長期訴訟和千萬的賠償。

林靜儀強調,《醫療法》第82條針對具有醫師資格的人規範,就好像在告訴大家「不要去學正規的東西、不要考執照纔不會有刑責、纔不會被告,不用擔心家屬告你或到醫院撒冥紙」,而那些不具醫師資格,宣稱吃排毒餐、喝能量水等另類偏方療法的人反而不用擔心?

最後,林靜儀問陳時中「電線杆上有10只鳥,有人胡亂開槍,但一隻都沒射中,請問電線杆上還剩幾隻鳥?」陳時中直說「應該一隻都沒有了。」林靜儀則藉此比喻「臺灣所有急重難症的醫師就像這10只鳥一樣,就算沒有一顆子彈打到他們身上,大家一樣都飛散了,那這樣剩下誰來救病人呢?」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則進一步表示,根據統計,全臺2012年及2013年各有800多件及553件的醫療爭議調處及醫療糾紛鑑定案件數,但經過委託各縣市衛生局及醫療機構成立醫糾關懷小組,調處及鑑定案件數分別降至615及349件,爲了減少醫師和病人間不必要的訴訟,衛福部也將研擬修訂《醫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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