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化兩岸ECFA危機爲加入區域整合轉機

過去八年以來國際經濟情勢劇變,臺灣經濟須慎防陷入空洞化或孤立化威脅。圖/本報資料照片

2023年12月15日大陸商務部依據其《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提前公佈調查結果指出,臺灣單方對中國產品進口的限制造成貿易壁壘,違反2010年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目的;接着,12月21日商務部再度公佈,自今年1月1日起取消ECFA「早收清單」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優惠。這兩項舉措迄今餘波盪漾,讓兩岸貿易長期失衡的事實,成爲此次總統大選辯論的焦點。

其實,自從2010年兩岸簽署ECFA以來,我方並未逐步對陸產品進口降低關稅與貿易壁壘,甚至增加對大陸產品進口的管制,迄今達到2,509品項,是難以辯駁的事實。因此,許多學者專家認爲,此次大陸對我貿易壁壘調查結果恐將不利我方;再者,如果臺灣持續管制部分大陸產品進口,勢必讓中國取消惠臺讓利政策,或是對我實施貿易制裁的依據,甚至以違反國際貿易規則爲理由,最後終止兩岸ECFA。

面對大陸劍指兩岸ECFA,不斷重申若無承認「九二共識」,則難恢復後續相關協議談判之下,政府除了表示將會針對業者損害部分採取補貼之外,指責大陸違反世貿組織(WTO)規範,要求在WTO架構下進行雙邊協商,同時認爲大陸取消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優惠「佔整體出口之比重極低」,其對臺灣經濟的衝擊有限,似乎忽略此次大陸對臺進行貿易壁壘調查所主張的立論依據。

亦即大陸此次認爲臺灣違反ECFA相關條款規範乃是,依據ECFA第2條第1款:「兩岸逐步減少或取消雙方實質多數產品關稅和貿易壁壘」,因此僅有取消ECFA早收清單內部分產品關稅減讓優惠,並未擴及ECFA早收清單外產品,或是採取附加關稅懲罰,避免違反WTO相關規範。再者,依據ECFA第10條:「爭端解決於協議生效前,任何與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雙方應該透過協商解決」,並不需要透過WTO架構。

從此一事件的「脈絡」加以觀察可以發現,在面對兩岸ECFA可能全面終止危機的背後,其實已意味着,如果我方持續排斥「九二共識」,未來大陸恐將擴大采取貿易反制報復措施,屆時勢必使得兩岸經濟情勢更加嚴峻,不但可能造成我方順差減少、投資萎縮、產業外移加速與失業人口增加,而且更加可能導致兩岸脫鉤斷鏈、兩敗俱傷。

儘管國內社會許多聲音認爲,不論未來是否再度政黨輪替,希望我方在遵循「九二共識」、反對臺獨、鼓勵交流下,主張迴歸ECFA平臺解決貿易爭議。不過,卻又無法忽略如果未來兩岸若要重啓ECFA協商,必須先就其中待釐清的疑慮加以解決。這些包括:

其一,若要堅持「先立法、再談判」原則,雖可以化解社會各界疑慮,但面對兩岸官方迄今已中斷超過七年、迫切需要解決經濟相關事務的對話,豈不緩不濟急,甚至搬石砸腳。

其二,若要履行「先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再推動ECFA後續相關協議談判」承諾,卻又無法忽略上述監督條例草案,除了允許立法部門參與談判、抑制行政部門策略空間之外,在法制上,必須釐清其對大陸與對他國適用規範標準不同造成歧視,以及2019年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疊牀架屋矛盾。

其三,若要完成上述立法與監督,面對區域經濟整合蔚爲潮流之下,其中包括大陸主導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以及先行我方申請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議》(CPTPP),未來大陸是否意願與我方重啓已經過時、惠臺讓利濃厚、易受政治干擾的ECFA後續相關協議談判,值得加以觀察。

然而,讓臺灣更加無法忽略的莫過,美中兩國經濟糾葛從關稅戰延伸至科技戰,迄今戰火持續延燒,在造成全球產業鏈結重組的同時,臺灣未能加入CPTPP和RCEP。亦即臺灣產業在對外出口缺乏關稅優勢,以及對外投資無法帶動出口增加,加上過去八年以來除了晶片相關產業一枝獨秀之外,未能隨着國際潮流發展新興產業衝擊下,一旦產業被迫加速外移,未來恐讓臺灣經濟陷入空洞化或孤立化威脅。

在此同時,過去八年以來國際經濟情勢劇變,與其投入許多資源爲部分需要依賴政策保護、不太具有競爭條件的傳統產業或農漁產品維持大陸市場,不如改善兩岸關係、化兩岸ECFA危機爲轉機。亦即2024年是否再度政黨輪替,必須擺脫僅有口述承諾、並未簽署協議的「九二共識」意識型態之糾葛,排除大陸干擾我方參與區域經濟組織障礙,致力說服大陸對等讓我方加入其所主導的RCEP之模式,或是提出共同讓兩岸參與CPTPP之路徑,藉此促進國內產業升級,進而前瞻佈局全球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