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衝內湖人行道撞死路人 司機只認3天前吸毒 檢方狠打臉
2020年9月21日晚,47歲三重客運司機許英豪一時失控,將公車開上內湖路人行道,導致54歲許姓路人被撞身亡、鄭姓巡邏員警雙腿重傷。(陳鴻偉翻攝)
2020年9月21日晚,47歲三重客運司機許英豪一時失控,將公車開上內湖路人行道,導致54歲許姓路人被撞身亡、鄭姓巡邏員警雙腿重傷,士林地方法院23日開準備庭,許姓駕駛否認當天吸毒開車,辯稱吸毒是案發3天前,但檢察官根據抽血報告及監視影像,質疑他所言不實,當庭請求更改原起訴要旨,改爲「案發96小時內都可能吸毒」。
許姓司機向檢察官供稱,他確實有吸毒習慣,但車禍發生前最近1次吸毒,是9月18日在基隆住家,也就是案發的3天前,強調當天開車並未吸毒。
檢方起訴指出,許明知吸毒會導致極度疲憊、麻木、抑鬱等,足以影響安全駕駛的效果,21日中午仍執意上班,開公車載送乘客,導致晚間8時7分,失控撞上人行道,導致1名路人被撞重傷不治、1名員警雙腿重傷,至今仍未回覆,全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士林地院23日開庭,許姓司機精神恍惚,全程幾乎都由辯護人代答,強調他是打瞌睡才釀成意外,否認是吸毒影響精神。
但庭中勘驗公車內監視器影像,許姓司機肇事前,先是用右手抱住胸口,接着身體微微傾倒,撞上人行道機車後,過了整整16秒纔有反應,當時許大喊「系啊拉!(臺語:死了啦!)」,接着在車內來回走動,最後才透過車窗要車外經過的民衆幫忙報警。
檢察官認爲,許的狀況不像是打瞌睡,種種行爲應是吸毒造成的恍神,因此16秒後纔有所反應,且毒驗報告發現許的安非他命濃度爲1160,甲基安非他命濃度6010,檢察官認爲許之前供稱的3天前吸毒,可信度不高,請求將原起訴意旨改爲「採尿時間回溯96小時內」,意即案發前1至96小時內,都有可能吸毒。
許的法扶律師則表示,許當天從中午就開了很久的車,所以才因精神不佳而肇禍,每個人遇上事故的反應時間都不一樣,希望檢察官提出積極事證,證明車禍與許吸毒有關,全案正由士林地院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