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玩《還願》學法律】可以把印章拿去做衣服?
▲將《還願》裡的「習近平小熊維尼」符咒製成衣服販售恐侵害《著作權法》。(圖/遊戲截圖)
由赤燭開發的恐怖遊戲作品《還願》(Devotion)上市後引起轟動。而近期,有中國網友透過拆包發現疑似揶揄「習近平小熊維尼你媽八七」的符咒,引發中國網友羣起不滿,大量負評涌入遊戲頁面。而在符咒事件爆發後,有臺灣網友在網路上公開了自己模仿製作的「習近平小熊維尼」印鑑供大家下載,被稱爲「最強防盜符」,也有人將該印、符咒製成衣服販售。
究竟私自將遊戲裡的符咒印製成衣服等商品,是否違反《著作權法》呢?究竟「印文」屬不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呢?這個問題應該要回到《著作權法》中的「美術著作」的定義看起。
依據主管機關頒佈的《著作權法第5條第1項各款著作內容例示》的內容,美術著作包括:繪畫、版畫、漫畫、連環圖(卡通)、素描、法書(書法)、字型繪畫、雕塑、美術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印章是否屬於上面說到的美術著作呢?這個必須視其是否具有原創性、藝術性等要素。如果像一般刻印店製作的印章,只是將文字作排版,而沒有辦法看出作品的原創性、作者的個人思想的話,就不屬於美術著作。
而《還願》裡的印章,僅僅是將想要的字修改字體後排版,很難說有達到從印章看出作者個人思想表達。但礙於評斷標準很主觀,所以不同人就有不一樣的想法,還是得注意。
《還願》符咒做成商品侵害著作權
然而,就算印章的部分不屬於美術著作,遊戲中的整張符咒應該屬於美術著作。這邊必須要強調的是,並不是只有單一元素的著作纔是《著作權法》上的著作,如果是由許多元素構成的著作,也會是《著作權法》的著作。而每個元素個別來看,也有可能是不同的著作。
單就《還願》中的符文來看,由於是製作組自行繪製的特製符文,並沒有其他與之相似的符文,因此具有原創性,也可以看出作者個人思想的表達,應被認爲是美術著作。而將符文、印章結合,也仍然可以看出原創性及作者個人思想的表達,因此也會被認定是美術著作,受到《著作權法》保障。
如果今天是將「印章」單獨放到衣服上的話,可能因爲印章被認定不屬於《著作權法》的保護對象,而不能主張著作財產權的重製權等的侵害;但如果是將符文或整張符咒印在衣服上,由於符咒應該會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所以將整張符咒印在衣服上的話,就有可能侵害著作權人的重製權等權利。
支持臺灣創作的正版遊戲
另有一個相關的問題,也就是「拆封包」。雖然《著作權法》上針對「拆封包」的行爲似乎並沒有嚴格的禁止規定,但是一般來說,遊戲公司在販售遊戲時的使用合約上,都會載明禁止拆封包。如果被抓到拆封包的話,是有可能會被遊戲公司依違反契約約定,請求違約金。
這次事件有個有趣的問題,那就是,中國網友拆封包發現符咒的時間,是在赤燭公告所說透過遊戲更新從遊戲中刪除的2月21日之後。有網友質疑,由於透過steam開啓遊戲時,必須要連接網路並會自動更新遊戲,如果要在那之後才拆包發現,除了同步問題外,就只有「盜版」一途。
雖然這可能只是網友的推測,但還是要提醒大家要支持臺灣人創作的遊戲且支持正版遊戲,才能讓遊戲公司更願意製作遊戲,大家也才能玩到更多優質遊戲!(本文轉載自法操FOL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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