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殺臺南「殯葬少東」百人前槍抵頭行刑 只因不爽他辦祖母喪事
▲郭姓男子以行刑式槍殺方姓被害人,臺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等罪提起公訴。(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齡慧,偵辦2020年10月6日,發生於臺南市立殯儀館行刑式槍擊殺人案,經偵查終結以殺人等罪嫌將郭姓男子提起公訴。
臺南地檢署指出,郭姓男子於2017年、2018年某日,在臺南市忠義路某 PUB,以6萬元購得金牛座改造手槍及子彈17顆。由於與方姓被害人因郭的祖母喪禮承攬事宜發生糾紛,即於2020年10月6日中午12時許,與王姓男子至臺南市立殯儀館內,由郭嫌持裝有子彈之槍枝;王嫌持角鐵下車找方姓被害人理論,郭嫌先將槍枝放置於身前包包內,後因與方姓被害人一言不合,郭嫌基於殺人之犯意,將槍枝取出並拉滑套上膛,以右手持槍頂住方姓被害人左顳枕頂部擊發一槍,方男立即倒地,郭、王2嫌隨即駕車離去,方男經送醫於2020年12月9日6時51分傷重不治死亡。郭嫌則被警方緝獲,起獲槍枝。
檢察官認爲郭嫌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第4項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罪嫌、同條例第12條第4項持有具殺傷力之子彈罪嫌、刑法第305條恐嚇致危害安全罪嫌、同法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嫌,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