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無照師狠虐3歲兒!媽忍痛「讓孩狂咬發泄」…列5點淚控:不給看監視器
▲高雄市鳳山區一間幼兒園遭爆有老師不當管教學生!(圖/記者洪正達攝)
高雄市鳳山區一間幼兒園遭爆有老師不當管教學生!一名媽媽就在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痛訴,不到3歲的兒子在該間幼兒園就讀後,經常受到一名楊姓老師的暴力對待,不但「捏壓打抓」,還會大聲痛罵,讓兒子情緒變得相當不穩定,最後在文末列出5大點控訴園方違規,想調閱監視器卻遭拒,教育局處理態度消極,讓她大嘆「有冤難伸」。
這名媽媽於貼文指出,孩子於2019年9月9日入園後,常緊張一直摳手指,甚至摳到流血,今年3月開始,孩子每天都會問她「媽媽妳愛我嗎?」,變得很沒有安全感,常被一點點聲音驚嚇,無來由的半夜睡不安穩,常常爬起來大哭,接小孩回家時,問「在學校好玩嗎?」,孩子都說,「在學校哭哭讓老師生氣或是做不乖的事被處罰!」
4月10日當天聽到楊老師說「你小孩故意用門夾傷同學的手導致手指瘀青,說小孩要同學不準哭,並說是老師夾的!」,她趕緊趕到學校,看到兒子哭腫雙眼,很害怕的樣子,詢問同學傷勢無大礙,已由家長帶回,楊老師氣憤對她說「我已對孩子表示生氣也訓了話,告知這樣會帶到警察局去!」,但她聽完當下心情真的很難過,「孩子錯誤在先,我願意負責,但聽着老師轉述如何對孩子訓話,一直說孩子是故意的,我心真的很痛,小孩不到3歲,會是故意的嗎?」,在這之後,孩子更是難以入睡、時常反覆哭鬧,也抗拒上學、害怕老師,有一次甚至聽到孩子對巧虎玩偶說「再講話就用膠帶黏你嘴巴」,雖然覺得不安,但老師們都向她迴應稱,孩子在校無問題,因此選擇先相信老師。
▲這名媽媽在唱生日快樂歌,察覺到兒子真的不大對勁。(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直到4月中,老師陸續向她反應孩子在校無法配合上課、情緒易失控,看了錄影畫面,卻發現學校慶生影片中,孩子頻頻作嘔渾身不對勁,起初她以爲是孩子太調皮所致,還向老師不斷道歉說會多注意,孰料,某次在家慶生時,孩子卻一聽到生日快樂歌,就頻頻大嘔吐,不斷跟她說「媽媽你不要保護我」,孩子情緒激動的模樣,嚇到她。
因此5月5日她便請園方查看監視器,並辦理退學,詢問老師爲何孩子聽到生日歌會嘔吐,園方並未迴應,當天甚至想違規收取教材費2500元,5月8日,她到校看監視器時,卻因畫面模糊而無法清楚查看,園方、老師也不斷表示,沒有動過手腳,希望她可以相信。
到了5月9日,孩子向她表示,「不喜歡楊老師、顏老師,因爲做不乖的事會被逼逼然後處罰」,情緒變的激動,撕東西丟東西,暴力,說自己很生氣不想去罰站,要冷靜一下!然而,她睡前和孩子念「別讓鴿子太晚睡」的故事書時,孩子竟透露出老師恐嚇,「若在學校處罰回家告訴媽媽,媽媽出去會被車子撞死」,重複2次這段話,讓她嚇傻,認爲孩子不到3歲,老師憑什麼心態要恐嚇,「好好的一個孩子,被妳們嚇成這樣!」
離開學校後,小孩看到幼兒園的學習單,情緒激動生氣吼叫,把學習單咬爛撕爛,還向她表示,在學校不開心,老師都一直罵他、逼逼做不乖的事,說要當警察北北把楊老師抓起來,因爲楊老師都一直罵他,然後開始做出「楊老師怎麼捏他壓他打他抓他,還對他大聲講話」。
面對孩子情緒失控會開始咬她,這名媽媽說「我知道如果連我自己都承受不了那誰來給你依靠!」,因此含着淚忍痛讓孩子宣泄,她知道孩子一定很恨她,去那間幼兒園受苦;事後她辭去工作,帶着孩子到身心科求診,只是老師口口聲聲向她說「都是有孩子的人,能體會相同感受」,孩子去上學卻變得沒安全感,甚至易怒,讓她相當無助惶恐,孩子在接受心理治療後,陸續說老師們都有限制及對孩子們體罰,有學生做不乖的事,還會遭到禁食,在教室內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動手(手和大棍子)還有把孩子關在廁所鎖在辦公室內!
不過這名媽媽提到,事發至今超過3個月,教育局只罰楊師無照6000元,只因楊是護理師沒有幼教資格,她6月4日再次告知監視器拍到明顯師生比不符,幼教科洪女士卻向她堅稱,園所師生比無不符,表示稽查時若現場符合就是符合,不會再看監視器畫面!
她說,教育局有將監視器帶回調查,幼教科郭女士於5月21日發現教室內監視器有死角,孩子們都被帶到那裡,但對於她反應「老師不當管教」,並無立即調閱其他監視器畫面來釐清案情,郭女士坦承於6月10日發現疑似不當管教事項,到6月30日還未通報社會局,她一再要求社會局、教育局讓她查看監視器知道真相,但教育局社會局推託不給看監視器影片,沒進一步積極處理,導致學校目前已無其他區域監視器畫面。
▲這名媽媽列5點控訴。(圖/翻攝臉書《靠北惡質幼兒園》)
這名媽媽目前調閱到4月10、13、14、15、24、29日的部分監視器畫面,發現孩子都在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包含午睡),而她也列出5點控訴:「1、無照教師入班,疑似情緒失控 (給予孩子書本用丟的,對待孩子用抓的用推的);2、兩位以上老師對孩子不當管教(楊老師推孩子、長時間罰站,美語老師抓孩子衣服將其拉過來、強逼孩子坐於椅子上上課);3、獨留孩子於教室內;4、未依照作息表進行(孩子一整天都在教室內、未到11點即午餐和午睡;5、非當班學生進入教室午睡。」不解教育局社會局人員看了3個月都看不見。
直到7月9日,她才終於收到教育局的回覆:「『該園發生不當管教案件』及未依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提供教保服務1節,本局業於109年6月23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要求該園《限期改善》,並將改善結果報本局,逾期未改善則續依同法裁處罰鍰。」,但她認爲教育局有查到不當管教事件,卻不給看孩子部分的監視器畫面,也感受不到園方及老師誠意道歉,孩子跟她都身心俱疲,有冤難伸。
對此,稍早高雄市教育局迴應:
一、教育局於109年5月11日接獲民衆陳情後立即到園查察,經調閱監視器畫面查證,發現該園確有不當管教情事,且禁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從事教保服務。
二、教育局已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規定,要求園方限期改善並裁罰園方及行爲人各新臺幣6千元,另該園人員不當管教行爲涉及兒少法,已移由社會局調查,並針對家長與幼兒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
三、此外,教育局於7月7日再次到園複查,發現該園仍有進用未具教保服務人員情事,經限期改善未改善,將依法加重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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