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違停免罰有但書 掀正反論戰

高市警方近來收到不少檢舉交通違規案件而疲於奔命,現在定調有「但書」免開罰。(警方提供/柯宗緯高雄傳真)

針對違規停車檢舉亂象,高市警局「迴應民意」有但書免罰,除在消防栓交叉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及並排停車等處外,其餘違停可視情節輕微,以勸導爲主。未料,又引爆另派網友論戰,嘲諷「這樣誰還停停車格繳錢」,警方強調「正反意見都有,原則就是依法行政」。

高市近來出現違規停車檢舉魔人民衆收到紅單,引爆民怨。其中,三民二警分局今年1至3月,共舉發1.9萬多件,某位特定檢舉魔人就檢舉8300多件,光郵資耗資近30萬元。

市警局統計,去年度民衆檢舉違停總件數65萬6755件,共舉發50萬7082件,郵資支出約2183萬元;今年1至3月檢舉違停總數16萬1863件,已舉發13萬3781件,郵資支出逾575萬元。

交通大隊分析,民衆檢舉違規停車類型,大多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及第56條規定考量行爲人違規停車情形,除在消防栓、交岔路口10公尺、公車站牌與並排停車等情形外,其餘違規停車行爲,如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前提下,可勸導免罰。

高巿警交大大隊長張偉中說,勸導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第6款規定,包括臨時上下車,或是深夜0至6時違規停車,在不會影響整體交通安全下,警方會以勸導爲主,不會開單

此「新制」一出,又引爆「正義方」網友不滿,狂酸「溫暖的高雄違停最有人情味了」、「笑死!警察不執法,民衆免錢幫忙拍照還嫌」、「直接把紅黃線都廢除啊」。

針對近日違規停車狀況,張偉中重申立場,雖然正反兩面意見都有,但警方是執法單位,警方一定會落實執法,違規違停依據情節執法裁處,並呼籲民衆,應該遵守交通規範,保障用路人權利。市警局也於昨晚再發新聞稿重申立場:「違規違停還是會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