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田寮區傾倒廢棄物 4業者挨罰、廢證

高市府環保局去年3月接獲通報,指稱田寮區有多筆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廢棄物,環檢警近日查獲何姓男子涉嫌勾結業者,將事業廢棄物棄置於田寮區,高市府環保局針對4家違規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70萬2千元外,並廢止其清除許可證。(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市府環保局去年3月接獲通報,指稱田寮區有多筆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廢棄物,環檢警近日查獲何姓男子涉嫌勾結業者,將事業廢棄物棄置於田寮區,高市府環保局針對4家違規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70萬2千元外,並廢止其清除許可證。(高市府環保局提供/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市府環保局去年3月接獲通報,指稱田寮區有多筆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廢棄物,報請橋頭地檢署介入偵辦,近日環保局配合檢方、行政院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保七總隊第三大隊,查獲何姓男子涉嫌勾結業者,將事業廢棄物棄置於田寮區,高市府環保局針對4家違規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重罰70萬2千元外,並廢止其清除許可證,後續將定期巡查及督促行爲人清理。

高市府環保局指出,何男自2019年起就容許清理業者載運各種廢棄物至田寮區的國有土地及私人土地棄置、掩埋,造成環境污染。經環保局彙整現場載運廢棄物車輛軌跡及跟監蒐證,將業者的不法事證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表示,今年8月17日針對高雄4家涉案業者執行搜索,發現業者載運營建廢棄物、廢木材及廢樹枝等,至田寮區棄置,除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41及42條重罰70萬2千元,並因業者申報不實且非法棄置廢棄物的情節重大,依公民營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廢止清除許可證,後續環保局將持續巡查,再依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規定函命業者限期清理,同時請地檢署審酌行爲人實際清理情形,做爲判刑依據。

環保局呼籲,相關再利用及清除機構應遵循法規規範,確實再利用或清除受託的廢棄物,不得隨意棄置,倘若查獲違法屬實,除撤證外,並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