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破獲田寮區遭惡意棄置廢棄物 何嫌20萬交保

檢警調共同破獲田寮區遭惡意棄置廢棄物,主嫌何嫌20萬交保。(警方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檢警調破獲田寮區遭惡意棄置廢棄物, 何嫌20萬交保。(警方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檢警調破獲田寮區遭惡意棄置廢棄物, 何嫌20萬交保。(警方提供/林雅惠高雄傳真)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與保七總隊於去年3月間,發現田寮區多筆土地,遭不法人士棄置大批廢棄物,橋頭地檢署接獲後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專案人員長期跟監蒐證,於8月17日前往被告何男住處及涉案廠商等地點搜索,並傳喚何及廠商等15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問後,認被告何嫌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滅證之虞,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經法官諭知20萬交保,其餘廠商均請回。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45歲何姓被告疑自2019年間起,即容許清理業者載運包括廢木材、廢樹枝、廢磚塊等各種廢棄物至其位於田寮區牛稠埔段之土地傾倒、堆置及掩埋,甚至將部分廢棄物掩埋在鄰近之國有土地及私人土地,何嫌再向清理業者收取每車新臺幣2000至5000 餘元不等之報酬,初估不法獲利金額達百萬以上。

案經檢察官鍾葦怡訊問後,認被告何嫌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滅證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後,經法官諭知20萬交保,其餘廠商均請回。

檢方表示,時值新冠病毒肆虐,全民共同抗疫之際,對於不法份子利用防疫期間,趁機任意棄置廢棄物,嚴重污染環境之犯行,檢察官與警方將結合環保機關,強力執法,決不寬貸,以守護民衆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