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拆除業者夜奔山區傾倒廢棄物 累積達50噸垃圾 將依廢清法開罰

不肖裝潢拆除業者將拆除後的廢棄物運到山區隨意丟棄。(臺南市環保局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林務局巡山人員發現,臺南市左鎮區一處偏遠山區坡地,近日遭人傾倒大量不明廢棄物,通報保7總隊與臺南市環保局,警方20日凌晨零時許當場逮獲正要傾倒廢棄物的李姓嫌犯,估計超過40車次達50噸,除依照廢清法裁罰外,並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年關將至,民衆大掃除之餘,也會請人拆除舊裝潢,保七總隊與臺南市環保局接獲林務局林管處玉井工作站通報,近日在左鎮區光和教會附近一處山坡地,驚見大量裝潢廢棄物,警方派員埋伏守株待兔,20日凌晨果然逮獲57歲李嫌趁着半夜,開着小貨車來偷倒垃圾。

警方調查,落網的李嫌爲貨車司機,平時與53歲的許姓嫌犯合組裝潢拆除業,在臺南、高雄一帶爲業,適逢年關期間,許多民衆需要除舊佈新,兩人接獲不少拆除工作,原本拆除的裝潢需找清除業者處理,兩人卻爲了省下清除費,自己找地方丟棄。

李男坦承已在左鎮偏遠的產業道路傾倒多次,皆無人發現,以爲是很安全的偷倒地點,他20日趁着半夜載着1.5噸拆除廢棄物再來偷倒,沒想到會有栽跟頭的一天。

臺南市環保局指表示,李男及許姓同夥至少已在左鎮違法傾倒40車次,估計數量達50噸,破壞環境令人不齒。

臺南市環保局說明,李嫌因隨車未持有事業廢棄物隨車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最高可處罰30萬元罰鍰。另外違反廢清法36條「有棄置與污染環境行爲」,可罰6000元至300萬元。多次犯案、惡性不改的慣犯,將依照廢清法46條「未取得取可傾倒廢棄物」改列刑法,面臨1年至5年有期徒刑,並得科最高1500萬元罰金。

臺南市環保局強調已在轄區數個常遭棄置廢棄物的熱區設置監視器,李嫌已依照廢清法移送臺南地檢署,環保局正清查當地屬於林地、農地或遊憩用地,若屬農地,裁罰金額可漲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