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警員收賄包庇賭博電玩一度無罪 今更三審從輕改判8年

高雄市仁武、鳳山警分局6名官警被控2012年起集體收賄500多萬元,包庇賭博電玩業者;除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警員巫文利還在訴訟外,其餘5人被依貪污等罪判刑確定;巫文利更一審一度被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依貪污、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17年,今更三審宣判,從輕改判8年,褫奪公權3年

檢廉查出,巫文利等人被從2012年7月起,透過白手套向鳳山、大樹、仁武、鳥松、大社等區23家電玩業者按月收賄,包庇賭博電玩業者不被取締,或者臨檢順利過關,從接觸業者到被查獲爲止,6人共索賄達500多萬。

收賄的6名官警被起訴後,陸續被依貪污等罪判刑,其中,鳳山分局督察組前警務員陳志興被判21年,褫奪公權7年,刑度最重,鳳山分局警備隊前巡佐許豐泉判14年5月,褫奪公權6年,巫文利則判17年,褫奪公權6年。

仁武警分局偵查隊前偵查佐蔣曜同、高鋒銘、仁武分局行政組前警員林旻諄3人,則是向轄區14家賭博電玩業者索賄,3人總計收賄23次,總金額爲240餘萬元;蔣曜同判7年6月、褫奪公權6年、高峰銘判8年、褫奪公權3年、林旻諄判7年、褫奪公權3年。

官司歷經多年纏訟,除巫文利外,其餘5人已在2019年判決定讞,巫文利撤銷發爲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爲巫收賄期間,並無與業者通聯紀錄,因此認他收賄罪證不足改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最高法院前年年再度撤銷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合議庭根據秘密證人桌曆,認定桌曆有行賄巫文利等相關紀錄,因此採認桌曆相關記載作爲補強證據,認定巫收賄29次共80萬元,更二審判合併應執行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更三審宣判,認定巫部分索賄罪行無罪,有罪部分從輕改判8年,褫奪公權3年。可再上訴。

高雄市警局外觀。記者林保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