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120萬包庇違法墓園 高市前殯葬課長二審改判6年半
高雄市前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課長鬍燕鵬涉嫌向「玫瑰園墓園」業者收賄120萬元,協助業者取得權源。高雄高分院24日改判6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取自GoogleMap/袁庭堯高雄傳真)
高雄市前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課長鬍燕鵬涉嫌向「玫瑰園墓園」業者收賄120萬元,協助業者取得權源。一審依貪污罪遭判11年,公懲會判撤職、停止任用3年。高雄高分院24日改判6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胡男今親自到庭聆聽宣判,表示還會再上訴。判決指出,胡男2012年至2017年、任職殯葬管理處殯葬禮儀課長期間,負責審覈民衆私設的公墓、骨灰存放、火化等殯葬設施。
2016年「玫瑰園墓園」遭民衆檢舉違規設置墳墓及納骨塔,胡男指示人員前往現勘,發現玫瑰園墓園確實違反殯葬管理條例規定。胡男明知該墓園非「殯葬管理條例」施行前募建的寺院、宮廟及宗教團體所屬墓園,竟指導萬女尋求宗教團體出具假資料,再於審覈時「放水」覈准申請,事後還收賄120萬元。
案件爆發後,胡男即被調往高雄市鹽埕區公所並記一大過,一路羈押至2019年3月才以120萬元具保停押。一審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11年,褫奪公權7年。公懲會認爲胡男除觸犯刑事法律,並有違公務員應誠實、清廉的要求,嚴重戕害政府信譽,爲維護公務紀律,自有懲戒必要,依照高雄市府提供的資料,足認其違失事證明確,遂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二審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改判胡男6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