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捷運局:O13聯開案招標 依法招商開發

針對市議員17日質詢、探討O13站聯開案招商條件的地主最低分配比例議題,高雄捷運局澄清指出,該案系始於2022年4月公告招商,主要招商條件之一爲地主最低分配比例40%,惟截止收件無廠商遞件。

經檢討當時國際通膨、鋼價、營建物料上漲及國內不動產政策等因素所致,另比較近年相關縣市的捷運工程預算漲幅約逾60%可證。

故於第一次招標流標之後,後續重新檢討包含招商條件及相關開發配套,並提請高雄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委員會審議,參考府內外委員及學者專家諮詢意見,配合修正,再次於2023年4年再次公開招商,2023年底獲潛在投資人遞件。

捷運局說,國內推動多年的捷運聯合開發案件,具有「合建分坪、利潤共享」精神,由捷運主管機關統籌土地整合及招商徵求民間投資人,進行建築物設計及興建、後續權益分配作業依地主、投資人各自貢獻比例分配開發後建築物權值。因此,該案地主最低分配比例,參照不動產市場環境及財務條件設定30%之後,再重啓招商。

捷運局表示,未來實際分配應依法鑑價,確認建物貢獻成本、土地貢獻成本、以及預期銷售價格,並提報高市府權益分配委員會審定,始得確認投資人、公有地主、以及機關的開發成果之分配比例,且後續地主分配比例,不得低於30%,倘未來鑑價及覈算結果高於底價,機關、公地主及投資人均應接受及續予執行。

捷運局說,高雄捷運聯合開發案件依法、依規循序辦理,落實前置規劃、公開招商、審標評選、施工管理、驗收點交等SOP作業標準,高市府捷運團隊堅定捍衛公共利益、爲市民把關各案開發品質。

產業界指出,捷運O13聯開案招商條件,地主分回的底價比例30%,這不是單一個案,包括後來招商的所有捷運聯開案,底價也都是30%、或31%,原因只有一個,如果把地主分回比例繼續訂在40%,結果就只有流標再流標。

因爲,公有地主在聯開案的招商,是免出資的,資金全由得標廠商負擔,並承擔風險,民營企業參與捷運聯開案時,同時必須考量營業報酬、以及公共利益,以近期開標的幾個捷運聯開案,不是隻有一家投標,就是2家投標,代表大家還是覺得30%的地主分回比例,不夠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