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化社會到來!2030年將缺4.2萬牀 政院拍板私校可設長照機構

高齡社會來臨,長照需求驟增,政院拍板私校可設住宿型長照機構。(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1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院長蘇貞昌指出,本次修法主要是爲擴增長照服務量能,增列設有長照科系私立學校,得爲住宿式長照機構的設立主體,「可運用其學校空間設置長照機構」,並藉由訓用合一培育長照人才持續促進長照資源發展

蘇貞昌指出,本次修法也將給付支付新制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予以法制化;另爲加強長照服務機構管理,將增列公佈違法機構名稱負責人規定,以強化使用者權益保障。蘇在院會中裁示,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2030年缺4.2萬牀 放寬私校申請長照法人緩解長照需求

根據衛福部統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國已設立的住宿式長照機構,包含老人福利機構、一般護理之家、退輔會榮民之家及住宿式長照機構,總計爲1662家、10萬9040牀;而透過公部門民間長照法人共同布建資源,至2020年底可給牀數達13萬3066牀。衛福部推估,到2030年長照住宿需求人數約17萬5874人,缺口數約爲4.28萬牀。

由於國內住宿型長照機構牀位缺乏,爲擴增長照服務量能,因此本次修法增列設有長照科系的私立學校,可做爲住宿式長照機構的設立主體,運用其學校空間設置長照機構,並藉由訓用合一,培育長照人才,持續促進長照資源發展。估計將增列55所設有長照科系的私立學校,可加入成爲住宿式長照機構的設立主體。

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教育部那邊有一些期待,過去下鄉與各市政府商談布建住宿型機構時,也有縣市政府、當地的私校提出,指目前設長照機構法人的行政程序冗長,希望考量修法。林強調,現在有若干學校已經表達願意,利用閒置教室或空間轉型爲住宿型長照機構。

修法長照服務需部分負擔 遏止長照機構削價競爭

另外,鑑於需要長期照顧的失能人口持續成長,衛福部表示,爲擴增長照服務量能、促進長照相關資源發展、推動長照給付支付制度與長照服務提供者特約機制,併合理利用長照資源,達到長照服務給付的公平性效率性,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