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首宗暴力案 男揍站務長判3月

陳姓男子於去年8月22日因爲在小港機場捷運月臺抽菸,遭王姓女站務長制止,未料他竟揮拳毆打站務長,案發後逃離現場,被依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吸菸有害健康

高雄捷運去年8月發生通車以來首起暴力攻擊站務人員事件,陳姓男子因不滿遭王姓女站務長勸導勿在月臺吸菸,竟涉嫌揮拳毆打對方,陳男被檢察官起訴後,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去年8月22日上午10時15分許,小港機場捷運站王姓女站務長,因接獲通報有男子在候車月臺抽菸,王女前往勸導,但該男子不僅不聽勸告,還揮拳攻擊,王女先以辣椒水反制,卻遭對方再度毆打。該男子動手後即拉開捷運出口閘門逃逸,王女遭攻擊致頭部挫傷、頭暈,且臉部和左手亦有多處挫瘀傷,到醫院驗傷後報警提告。

小港警分局調閱監視器,查出涉案人是前科累累、居無定所的55歲陳姓男子,陳男在案發後擔心遭逮,於前鎮、鳳山、林園、屏東縣等處流竄躲藏,警方於6天后逮捕陳男到案,發現陳男爲了求心安,還在腳踏車上擺放象徵保平安的國民零食,警詢後將陳男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案經檢察官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陳男藐視公權力,造成王姓女站務長受傷,考量他坦承犯行,因此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案件可上訴。

高捷公司表示,該起事件造成同仁執勤產生心理壓力,惶惶不安,且發生在站內月臺,通勤旅客人來人往,對大衆運輸安全及社會秩序危害甚深,此等暴力行爲藐視公權力,破壞社會治安,顯屬重大,爲保障同仁權益、執業尊嚴及大衆運輸使用者信心,並維護法秩序,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表達訴追究責的堅定立場。吸菸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