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臉書洩心情 :荒謬、震驚、對司法判決失望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臉書發文,對遭判刑感到荒謬、震驚。圖/竹市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一審遭判7年4個月刑期,她下午在臉書發文透露心情並向支持者喊話「很抱歉,今天的司法判決,讓你們和我都失望了」、「我和很多人一樣,對於這樣的判決感到無比荒謬與震驚」但仍強調不會辜負對市民的承諾。

高虹安在臉書中提及,對於法院一審以她貪污11萬餘元,判7年以上重罪,感到荒謬與震驚。她說她雖非法律背景,過去也從未經歷過司法程序,但爲了能更瞭解案情,也不耽誤市政工作,許多個本該休息的夜晚與週末,都不眠不休地將司法院資料庫中過去十幾年來和民代助理費有關的判決書一一閱讀。

她提到,在過往的諸多判決中,只要助理實質工作、非人頭助理,其對於合法工作所得之處份,即便捐出給民代,乃其個人自由處分,並無不法可言,這是十幾年來最高法院對於助理費案件穩定的司法見解。而本案中,每一位助理皆是實實在在工作,並沒有人頭助理,所申請的加班時數也有開庭助理證述,以及2000多頁客觀工作紀錄以資證明,絕無任何一絲一毫浮報。

高虹安說「檢察官起訴浮報加班,荒唐無比」所謂低薪高報部分,在立委吳成典無罪定讞的判決中,也多次寫到「助理薪資數額悉由委員自行決定」,她也在貼文中摘錄吳成典案無罪定讞的判決內容。

高認爲,過去諸多助理費判決中,尤其是貪污重罪,相關判決的穩定見解,皆是將民代於職務相關支出扣除所認定的不法所得,無論是先前檢方起訴時認可的辦公室支出助理各類獎金薪資共16.5萬,以及在零用金帳目之外,她以個人款項用於辦公室或助理相關之公務支出列舉超過80萬,都大過於指控她貪污不法所得的11萬。

她強調這都足夠可以證明她並無任何不法所有意圖,依據多項過往定讞判決,都不能也不應以貪污重罪來論斷。

高虹安說,她從科技業轉入政壇任新科立委,立法院零用金制度非她所創,乃是由助理以過去其他立委辦公室行之有年的制度引進沿用。辦公室零用金由助理們自行保管,助理們也可自行決定使用,且全數用於公務支出,包含助理獎金薪資等,這些都是法院審理開庭中,助理當庭作證的證詞。

她強調「針對一審判決,我會提出上訴」盼二審能還清白,也希望高等法院能爲臺灣的司法正義做出正確的判決,而非淪爲民團調查「近7成人民口中難以信服、不公正判決的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