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獲判無罪前 暫停黨權

新竹市長高虹安19日表示,她早已主動請辭所有黨內職務,上週也提出自請停權,現在中評會完成程序,她的工作與市政都不會受到影響。(陳育賢攝)

民衆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任立委期間,遭控涉嫌詐領助理費,被檢方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民衆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前天開會,對高虹安祭出暫停黨權處分,在判決確定無罪前,不得聲請恢復黨權,若一審判決有罪,恐會遭到開除黨籍處分。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昨表示尊重,但也說,他不認爲高虹安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對,但怎麼打成這個樣子,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

高虹安遭起訴後,民衆黨中評會委員主動調查,前天下午中評會開會討論,決議依黨內《廉政準則》第2條及第6條規定,認定高虹安違反黨內廉政紀律,對高虹安作出暫停黨權處分。

根據民衆黨《廉政準則》規範,高虹安必須等待「判決確定無罪後」,才能向中評會聲請恢復黨權,倘若高虹安一審被判決有罪,甚至恐會遭到開除黨籍。

民衆黨發言人李頂立說明,高虹安出席中央委員會,以及在會中表決的權利都一併停權。他強調,高虹安雖然目前暫停黨權,不過高虹安依然還是民衆黨非常重要的一個公職,柯文哲跟民衆黨的態度,還是在司法的程序上支持高虹安提出有利於她的證據,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柯文哲昨受訪表示,中評會獨立運作,「他們結果出來,我們也只能說尊重啊,不然怎麼辦」。柯強調,自己還是表明態度,「我也不認爲高虹安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對」,但是要符合比例原則嘛,人家錯的會改,民衆黨也不會護短,是就是,不是就不是,怎麼打成這個樣子,難道這個國家沒有其他事可以做嗎?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她於兩個星期前已經主動請辭所有民衆黨內職務,並口頭向主席柯文哲提出自請停權,上週被慰留中央委員職務的時候,也有提出自請停止黨權。現在黨部中評會完成程序,並不會影響她任何工作和生活,自從當選市長及就職之後,她就一直是以市政爲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