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控聯手死黨槍殺女友棄屍 獲判無罪

吳上誼槍殺吳姓好友女友,遭新北地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資料照片

洪姓男子因不滿賴姓女友與多位男性過於親近,常與賴女吵架,遂向好友吳上誼抱怨,去年3月間洪男與吳上誼一行人到桃園某家賓館投宿後,駕車前往新北市三峽山區吳男藉機下車持槍對賴女連開3槍,並將她推下山棄屍,事發後吳男與洪男被檢方殺人、遺棄屍體罪起訴。新北地院今判決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洪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起訴書指,吳上誼與洪男胞姊當時爲情侶關係,洪男多次向吳男抱怨賴女,認爲對方另結新歡,去年3月1日吳男、洪男胞姊、賴女一行人到桃園某賓館爲洪男慶生,期間洪男不滿賴女與多位男性友人聯繫,又與對方再起爭執,洪男一氣之下要求吳上誼回家拿槍,當天晚間11時許一行人開車至三峽區插角里山區。

疑似因喝酒、服藥意識恍惚的賴女被洪男攙扶下車,走到空地後,吳上誼便持改造手槍網賴女身後擊發3槍,賴女左大腿中槍後因出血性休克死亡,吳男和洪男隨後合力將賴女屍體擡起,丟下山坡

案發後,吳男的潘姓女友人意外從洪男口中得知賴女遭殺一事,遂立刻向友人求救,洪男、吳男得知後一度嗆聲潘女要打死她,並將她埋在賴女旁邊,而潘女友人也遭開槍射傷,全案才曝光。不過賴女屍體被警方發現時,已遭動物啃食、嚴重腐壞。

吳男坦承自己有開槍、遺棄屍體,但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是在試槍,不小心誤殺賴女,不過新北地院依據證人證詞現場勘察報告等不採信他說法,判處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洪男則是因檢察官舉證不足,法官難認其與吳男共同犯案,判他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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