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聯大人權理事會稱 國安立法後香港恢復法治和秩序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屆會議期間,中國政府代表團副團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當地時間26日視訊發言。(央視新聞客戶端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27日報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46屆會議期間,中國政府代表團副團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於當地時間26日以視訊發言。鄭若驊表示,制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之後,香港恢復法治秩序居民可以重新如常生活

鄭若驊在發言中說,2019年下半年,由於香港出現暴亂,很多財產設施受到破壞,平民被任意襲擊,立法會和政府的運作受到嚴重干擾,許多平民和員警受傷。爲了制止這些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暴力、顛覆、恐怖活動,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2020年6月制訂《香港國安法》。

鄭若驊強調,跟許多國家的國家安全法一樣,該法把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定爲罪行。暴亂自此消退,居民可以享受合法權利和自由。人們現在可以自由出行,不用擔心人身安全;私刑不再普遍出現,大家可以自由地公開表達不同意見;人們現在行使權利時更加尊重他人的權利。簡言之,香港恢復成爲「一個安全、理性、包容和充滿活力的社會」。

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明文規定應當保障包括言論集會自由在內的人權,並尊重和遵守包括無罪推定在內的法治原則香港特區的執法機關和法院中央授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香港法官審理案件時,仍然是獨立無私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涉。

鄭若驊指出,《香港國安法》對恢復法治和秩序以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至爲有效,爲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必需的條件,並讓香港居民可以在一個安全、平和的環境中享受權利和自由。這些措施有利於法治建設、人權保障和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符合國家和「兩制」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