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擬修例打擊“起底”,臉書、谷歌、推特竟揚言停止在港提供服務

(原標題:港府修例打擊“起底”,臉書谷歌推特揚言停止在港提供服務

【文/觀察者王愷雯】爲應對肆無忌憚的“起底”行爲,香港特區政府計劃修訂《個人資料(隱私)條例》(《隱私條例》),將“起底”定爲刑事罪行

這一旨在打擊惡意侵犯個人隱私的舉動,卻讓一衆美國互聯網巨頭慌了。《華爾街日報》7月5日報道,由臉書(Facebook)、推特(Twitter)、谷歌(Google)等公司組成的亞洲互聯網聯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日前“私下警告”港府,聲稱若後者繼續推動修例,他們可能停止在港提供服務。

對此,香港特區隱私專員公署強調,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爲,對於那些所謂“修例會影響外商在香港投資”的說法,隱私專員公署予以強烈反駁。

《華爾街日報》報道截圖

據報道,總部位於新加坡的亞洲互聯網聯盟在6月25日發出有關信函,聯盟總經理傑夫·潘恩(Jeff Paine)在信中表示,儘管聯盟成員反對“起底”行爲,但擬議修訂案措辭含糊”,企業擔心其員工會因用戶的網絡帖文,面臨刑事調查或起訴風險。

信中稱,港府對“起底”行爲做出了“完全不成比例和不必要的迴應”,還聲稱修例可能會“限制言論自由”,將“在網絡上分享信息的無辜行爲”定爲犯罪

“對科技公司來說,避免受到這些制裁的唯一辦法,就是不要在香港投資及提供這些服務。這從而剝奪了香港企業和消費者的權利,同時也創造了新的貿易壁壘。”信中寫道。

報道稱,亞洲互聯網聯盟建議港府考慮更明確界定違法行爲的範圍,並要求召開一次視頻會議討論有關情況。

據亞洲互聯網聯盟網站資料,該組織成立於2010年,是促進了解和解決亞太地區互聯網政策問題的行業協會,其成員包括蘋果、臉書、谷歌、推特、亞馬遜、領英雅虎愛彼迎等。7月5日,該組織在其網站上傳了這封發給港府的信函。

《華爾街日報》稱,臉書、推特和谷歌的代表承認由亞洲互聯網聯盟發出了這封信,但拒絕就此發表評論。三家公司沒有透露其香港員工的數目,但有分析人士估計最少有100人。

港府爲什麼要修訂《隱私條例》?

在香港,近年來侵犯個人資料隱私的“起底”行爲愈發猖獗,“修例風波”期間,大量警察和其家屬的個人資料遭惡意泄露及散播

香港特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9年8月曾指出,當時被“起底”的人士中,約70%都是警員

香港特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5月17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披露,自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隱私專員)接獲及主動發現超過5700宗關於“起底”的投訴個案,並曾297次主動聯絡18個相關網站、社交平臺或討論區的營運商,要求移除5905條涉及“起底”的鏈接,反映“起底”行爲十分猖獗及惡劣。

曾國衛表示,這些“起底”行爲猶如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不但侵犯無辜市民的私隱及造成心理傷害,更影響社會和諧、製造矛盾、令社會分化。爲杜絕歪風,建議對《私隱條例》作出修訂,以打擊“起底”行爲,更好地保護市民大衆的個人資料私隱安全。

具體而言,港府建議對《隱私條例》進行三方面修訂,包括:

(一)在《私隱條例》中加入針對“起底”行爲的罪行;

(二)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權力

(三)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糾正涉及“起底”的內容

曾國衛提出,“起底”罪行需包括以下元素:(一)任何人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二)意圖或罔顧該項披露是否會令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威脅、恐嚇、騷擾或心理傷害;及(三)該項披露導致資料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心理傷害,該人即屬犯罪。

特區政府建議,觸犯“起底”罪行,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港幣)及監禁5年。

在“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的權力”方面,曾國衛指出,建議隱私專員在調查個案時,有權要求任何人士提供相關資訊、文件物品,以及回答私隱專員提出的問題。此外,私隱專員亦可以向法庭申請手令,以進入處所搜查和檢取文件或物品,以協助調查蒐證。

曾國衛還指出,由於網絡沒有地域限制,在條例修訂後,私隱專員將有權向在香港提供網絡平臺服務予香港居民的任何人士送達糾正通知,指示該網絡平臺糾正“起底”內容。

曾國衛表示,目前已經和律政司着手進行法例草擬工作,目標是在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打擊“起底”罪行的修例草案

特區隱私專員公署駁斥

香港電臺6日報道,香港特區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查詢表示,已收到亞洲互聯網聯盟發出有關對擬議修訂《私隱條例》的意見

隱私專員公署指出,個人資料隱私專員鍾麗玲強烈反駁任何有關修例會影響外商在香港投資的說法。公署重申修例只涉及非法的“起底”行爲及公署的相關執法權力,修例中會清楚列明“起底”罪行的範圍。私隱公署歡迎持份者對修例提出意見,並會在短期內與聯盟的代表會面,以更清楚瞭解他們的意見。

公署補充,自2019年年中以來,在香港發生嚴重的“起底”行爲,已經觸犯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線;通過將個人資料“武器化”,侵犯了個人資料私隱,並對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極大傷害。爲加強打擊“起底”,特區政府建議修訂《私隱條例》,將“起底”行爲定爲刑事罪行,賦予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及檢控權,政府的目標是在本立法會議年度,完成有關修例的草擬工作,並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接受《南華早報》採訪時表示,亞洲互聯網聯盟“過早得出了結論”,“法案尚未出臺,更不必說法案委員會的討論了,目前特區政府只是有一些總體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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