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死亡宣告10年 麻警尋根究底中秋前夕助團圓
▲臺南市麻豆警分局防治組巡佐吳孟宇,查到1名被宣告死亡的賴女子,並協助家屬指認,在中秋節前讓她平安回家。(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麻豆警分局防治組巡佐吳孟宇,查得一筆身分不明通報資料,2001年臺北市社會局安置1名倒被婦女,因身上未攜帶證件、無法對話且無家屬出面指認,由北市社會局安置迄今,經吳員逐一過濾失蹤人口歷史通報紀錄進行比對,歷經近2年時間,終於查出系已被宣告死亡的臺北市走失之賴姓婦人,讓她回家。
巡佐吳孟宇歷從2019年曆經近2年時間,終於查得1筆於臺北市士林區走失之賴姓婦人協尋記錄,經聯繫家屬出面指認後,婦人的身分才得以解開。家屬是賴姓婦人的妹妹,在機構見到婦人時,立即走上前輕撫她的臉頰,忍不住啜泣直說是她姐姐沒錯,不斷詢問婦人:「妳認得我嗎?我是阿昭」,情緒上來時還緊抱住姐姐,在場的員警、社工及醫護人員看到都相當感動。
據瞭解,走失的賴姓婦人63歲,未婚,賴女有5個兄弟姊妹,從小家庭重男輕女,父母管教嚴厲,無法忍受下離家多次,此後賴女便時常情緒不穩定,最終導致精神異常,在2、30幾年前1次離家走失後便不知去向;這段期間以來父母以及其他兄弟姊妹均已過世,賴女胞妹多年來尋覓姐姐下落未果,復於2012年辦理死亡宣告。麻豆警分局長洪頂力知悉案情後,立即請吳員專車遠赴臺北載同賴女胞妹協助指認,終於中秋前夕促成美事,一圓團圓夢,家屬對於警方積極爲民服務,協助找到親人,促使家人團聚,表達由衷的感謝。麻豆警分局長洪頂力表示,家中如有身障人士,可主動到區公所申請「預防走失愛的手鍊」,也可以在衣領、袖口、褲管處加繡姓名、聯絡電話等。倘若家中有人走失,可至就近警察機關報案請求協尋,警察機關不分轄區都會立即受理協尋,若是未滿7歲兒童、緊急查尋24小時後仍未尋獲,且疑涉刑案時,將比照重大刑案列管偵辦;同時鼓勵同仁能多發揮同理心,秉持視民如親及爲民服務的精神,讓更多失蹤者能早日與家人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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