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警「月花4萬」照顧孤老!督察追問…才揭6年背後溫暖故事
行善不欲人知,高雄湖內警分局警員劉錦仁每月平均支出4萬元,照顧轄區8名獨居、生病的老人家,6年來始終如一,默默守護。近日他攙扶一位老阿嬤離開派出所坐上機車,在長官追問下才曝光,原來84歲王姓老嬤育有1兒,但入監服刑、生活困頓,捨不得阿嬤辛苦,他伸手救援,自掏腰包幫忙。
湖內分局督察組長黃元民日前督導湖街派出所,發現值班警員劉錦仁陪同一位老阿嬤慢慢走出門口,小心翼翼、攙扶着阿嬤坐上身障專用機車離去。黃組長好奇上前詢問,起先劉錦仁覺得只是小事,吞吞吐吐不願說明,經一再追問,他才透露,王姓老阿嬤育有1兒,目前入監服刑,親戚僅1名成年孫子,目前在臺中地區居住,生活經濟困頓而中斷,處境相當可憐。
原來王姓老阿嬤原先租屋位在劉錦仁的警勤區內,4年前租屋遭屋主索回,導致阿嬤居無定所,三餐不繼,因年老、體弱多病,身上只要沒有就醫診治費用,就會到湖街派出所找劉員求助,每次他都會慷慨解囊,資助阿嬤數百元不等,至今竟已長期資助6年之久。
劉錦仁積極爲王姓老阿嬤安排住進湖內區一家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每月2萬多元費用,都由他和王阿嬤孫子、老人年金與其他慈善團體共同長期分擔。
事實上,劉錦仁是警政署「103忠義楷模」,爲善不欲人知,6年前到湖內之後,每月平均支出4萬多元,照顧轄區弱勢居民,最多一個月照顧13人,包括生活費、醫藥費甚至喪葬費,多年來守護着轄區,令人爲之動容,但他相當謙虛,僅低調地說,「捨不得看長輩辛苦」,自己有能力就盡力照顧,這些付出不算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