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林鎮發2000現金 鎮民開心:像領年終

花蓮鳳林小鎮垃圾掩埋場自營收入,發給鎮民每人2千元現金。一疊一疊現鈔一一發出。(鳳林陣公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鎮民接獲通知來到鎮公所領取現金,好像領到「年終獎金」。(鳳林鎮公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全國首例,鳳林鎮公所前年(2018年)從花蓮縣環保局收回位於鳳林鎮的「花蓮縣中區垃圾掩埋場」自營權,收取垃圾進場費,全年收入約1500多萬元,公所將這筆錢發給全鎮10592位鎮民,每人2000元年終慰問金,不分男女老幼。公所今天起作業,特別換來新鈔,裝入紅包袋,討個新年喜氣

鳳林鎮開先例利用中區垃圾衛生掩埋場收入發給鎮民每人2000元,以去年(2019年)6月30日前設籍鳳林者都可領到;由於農曆新年將至,爲加速發放期程,以戶爲單位戶長代表領取。鎮公所還特別協調鳳榮地區農會申請千元新鈔,所以每位民衆領到的年終慰問金都是千元新鈔,象徵吉祥好彩頭。

鎮長蕭文龍指出,年終慰問金髮放、申辦轉帳只到2月27日止,逾期未領取將轉入鳳林鎮急難救助金使用。同時,也非常感謝包括鳳林警察分局、鳳榮地區農會等單位調派警力人員協助,才能讓點鈔裝袋護鈔、發放作業一氣呵成。

鎮公所財政課長劉翠雯則表示,民衆除依發放通知單,每日上午9點至下午2點,在指定時間就近至裡辦公處領取現金外,如戶長因故無法前往領取現金,也可於2月3日至2月27日期間,委託親朋好友攜帶證件,發放通知單、戶長存摺封面影本至鎮公所財政課辦理轉帳。

「好像收到年終獎金,真開心」,民衆臉上寫滿開心的神情,但也有鎮民認爲「與垃圾爲鄰換來的代價」, 持反對意見的鳳林鎮前鎮長林廷光認爲,用掩埋場收垃圾「換錢」是用子孫未來的環境交換來的,發現金並不恰當,也有鎮民舉說,這就像臺電存放廢棄物發的回饋金一樣,不妥。但多數鎮民持正面評價大讚鎮公所豪氣,這個小確幸,可以將現金用來鎮上採買年貨活絡小鎮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