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選商國產化再鬆綁 選商收件明年4月截止

經濟部能源署在今年9月27日發佈3-2期選商機制規畫草案,規畫採「先履約審查、後競比」二階段選商流程。國產化產業關聯分數須達70分以上,才能進入競比階段;最後排序也依產業關聯分數高低排序,最高分可獲1GW風場,國產化分數在3-2期爲決定性因素。

由於上次選商說明後,開發商對於內容仍有疑義,因此經過多次意見交流後,又於11月10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3-2期開發選商第二次說明會。不過,昨傍晚臨時通知今下午將召開第三次說明會,令業界感到意外。

經濟部今指出,產業關聯方案項目總分由115分提高至120分,包含調整使用本國籍主要施工船舶、運維技術及營運期環境監測服務及工程設計服務等配分、行政契約新增分批繳納履約保證金彈性機制、開發商於選商階段檢附與二家以上集團簽訂購售電的協議證明可申請額外100MW等。

能源署強調,相關意見將於綜整後儘速辦理公告程序,協助開發業者儘早規劃及加速離岸風電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