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臺電打破獨大喊卡 學者認同虧損難執行
切割臺電,打破一家獨大政策,行政院今天喊卡,讓電業自由化只走半套。不過學者卻都支持,因爲臺電現行虧損3000多億,並不是切割好時機。(臺電提供)
爲了打破一家電力獨佔上下中游市場,臺電原本被要求最遲2026年要完成分割,拆成發電、輸配電、售電等3家公司,但是行政院今(15)基於大規模公司較可承受成本波動理由,拍板同意分割喊卡,讓臺電維持現行大型綜合電業規模。不過此也讓電力自由化政策走了半套,不過學者都支持「暫緩」,理由是臺電現在大虧數千億,這個節骨眼要做有困難,也難以籌資去負擔穩定供電責任。
長期關心電力的江大學經濟系教授廖惠珠指出,這兩年臺電大虧,金額已有3000多億,這個節骨眼如還要分割,確實有其困難,因此先「hold」住,她認爲是可以接受。
臺灣綜合研究院院長吳再益也持相同觀點,說臺電虧幾千億,要發行公司債籌資,這時如果拆成3家公司,除發電部門賺錢,其他輸電、配售電等是小弟,「又小又瘦」,難借錢,沒有資本怎麼承擔穩定供電責任?
他進一步說,輸配電部門需要做強韌電網建設,是非常龐大投資,不是光靠收收發電業者「過路費」就能支應。而當年電業法修法要自由化時,也還沒出現2050淨零目標,以後臺電必然被苛以碳捕捉、碳封存等減碳工作,沒錢也很難研究與執行,因此臺電並不宜拆散。
廖惠珠強調,要達成全面電業自由化,直接分割臺電確實最快,但現在既然有困難,可以放慢一點,不代表自由化目標就不走。另外,目前國內已有其他綠電售電業、電力交易平臺等,民間業者已能參與電力服務,並非跟過去環境一樣。
2017年之所以修《電業法》,要求臺電分割,是希望把發電、輸配電、售電開放,引進足夠的市場競爭,也可免獨佔造成臺電長期經營效率不佳,同時給民衆如同自由選擇電信公司一樣,向不同電力公司買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