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小換大就能重購退稅? 代書:土地價值超過纔可以

民衆購屋若想申請重購退稅,要確保新購入的房子土地公告現值總和會超過舊屋。(圖/記者建宇攝)

記者陳建宇/綜合報導

愈來愈多民衆買房子時候,懂得善用自己的權利,重購退稅就是其中1項,但是很多民衆誤解以爲只要是「小換大」就可以申請重購退稅,專業地政士表示,其實房子的價格與重購退稅無關,重點在於土地的公告現值。

很多民衆都知道,在2年內買賣房子可以申請重購退稅,不論是「先買後賣」或是「先賣後買」,只要在2年內完成「小換大」,都可以申請重購退稅,不過很多人恐怕不瞭解「小換大」的定義

鴻毅地政士事務所所長謝志明表示,所謂的小換大看的不是房屋總價,而是土地的公告現值,因爲重購退稅退的「稅」是「土地增值稅」,因此其實和房價高低無關,要看出售標的和購入的標的,在買賣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多少來就算。

舉例來說,某甲賣掉了總價400萬元的房子去買了總價1000萬元的透天厝,並不是因爲價差差了600萬元所以可以申請重購退稅,而是要看土地公告現值,若該公寓的土地公告現值總和爲100萬元,而透天厝的公告現值總和爲400萬元,則可以申請退回當初賣掉公寓所繳的土地增值稅。

不過民衆重購的產品如果是大樓就要特別注意,因爲比起公寓,大樓的土地持分更少,例如某乙賣掉總價400萬元的公寓後購入總價600萬元的大樓,但公寓的土地公告現值總和爲100萬元,但新購入的大樓土地公告現值總和僅有95萬元,這樣就無法申請重購退稅。

而近期高雄市地上權產品賣得不錯,由於價格便宜,吸引不少首購族目光,不過地上權產品因爲土地是租用,並沒有購買土地,因此也無法申請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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