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納管境內法人 有決策依據

法人囤房狀況(至2020年底)

財政部研議房地合一稅2.0版本,要將境內法人納管,而內政部5日公佈的最新統計則提供決策依據。

據內政部統計,至2020年底止,全國有11.24萬個法人擁有住宅,其中1.34萬個法人擁有四房以上,佔擁屋法人的11.96%,這些囤房法人手中持有房屋更佔七成以上,而去年第四季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更有超過五成房屋持有不到一年即出售,囤房和週轉快速的現象相當明顯。

內政部對住宅所有權登記資料庫進行大數據分析後發現四項訊息:第一、自然人擁有多宅的比例並不高,僅佔擁屋自然人的1.46%;第二、擁屋法人中有11.96%持有四宅以上,這些囤房法人持有34.08萬宅,佔比爲73.55%,囤房現象明顯;第三、2019年到2020年間,擁有多房的法人賣屋數量高於購屋數量;第四、2020年第四季中,法人房屋持有不到一年就賣掉比例高達54.51%,短期買賣行爲頻繁。

官員指出,本次統計中,只要不是自然人者,皆視爲法人,包括公司財團法人等。扣除以買賣不動產爲主要業務的不動產和營建工程業後,法人囤房情況較爲嚴重的爲金融服務業保險業

細部統計數字方面,至2020年底止,全國單獨擁有住宅所有權者爲567.03萬人,其中擁有一至三屋者爲557.60萬人,佔98.34%;擁有四房以上者有9.44萬人佔1.66%。

而全國共約有794.91萬戶住宅,其中733.74萬宅爲單一所有權人(含自然人與法人)持有,佔92.31%。在這些單獨所有的住宅中,約89.34%爲擁有一至三屋者持有,10.66%爲四房以上者持有。

內政部統計還發現,擁有四房以上的自然人,平均持有5.45宅,但是擁有四房以上的法人,平均持有量高達25.35宅,顯見多數房屋集中在少數囤房法人手中。另外,2020年第四季,有高達54.51%的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持有房屋不到一年就出售,自然人僅9.74%,顯示出囤房法人頻繁地進行短期買賣。國發會2020年底提出「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其中有一項措施即爲遏止法人囤房,未來行政院也將依循內政部的統計資訊,提出防止法人炒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