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後態度不佳 一銀盜領案安卓斯3人各遭求處12年徒刑

安卓斯米海爾、潘可夫3人,遭北檢分別求處12年有期徒刑。(圖/記者孫曜樟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第一銀行盜領案臺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檢方認爲,本案是國內首見跨國有組織犯罪,安卓斯等3人又爲組織核心分子,犯後態度不佳、避重就輕、飾詞狡辯,各量處12年有期徒刑,全案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安卓斯3人也在下午被借提到法院,進入移審庭。

臺北地檢署以不正當方法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無故利用電腦系統漏洞侵入他人電腦罪、無故變更他人電磁紀錄罪、無故以電腦程式干擾他人電腦與相關設備罪,以及製作但腦程式妨害使用罪提起公訴。

檢方認爲,此案由多國罪犯組成國際性有組織犯罪集團,侵入銀行電腦系統、植入惡意程式遠端遙控,是臺灣首見智慧型犯罪模式,對國內金融秩序造成嚴重擾亂、破壞,造成國人極大恐慌。又集團成員人數多、計劃縝密、分工細密,犯案後又再度侵入電腦進行滅證。

而安卓斯與米海爾、潘可夫被受命入臺處理贓款,期間安卓斯不斷變裝、遷移居所、變換交通工具、丟棄手機;米海爾和潘可夫則負責和「車手頭」巴比接頭,幫忙安排交通、提供資訊,足見3人皆爲集團核心分子無疑。

法務部也在下午召開記者會,表揚第一個揭發、中斷車手盜領行爲的蔡姓夫妻檔。法務部長邱太三致贈「義行可風」金馬琉璃獎座蔡先生謙虛的強調「我們只是盡了國民應該做的,真正比較厲害是警員檢察官,我們只是小小的打了一通電話,所有的功勞都應該歸功於他們。」

▲法務部長邱太三致贈「義行可風」金馬琉璃,給熱心報案揭發一銀盜領案蔡姓夫妻。(圖/記者楊佩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