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已經後悔同婚合法」 議員:同性戀浪費社會資源
▲新北市議員李翁月娥表達反同婚立場。(圖/翻攝自李翁月娥臉書)
大法官日前對同婚釋憲案作出解釋,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或立法,時限過後若未完成,同性伴侶可以直接結婚。然而,新北市議員李翁月娥5日在議會質詢時,表明立場,「同性戀浪費社會資源,同婚如果入法,會讓社會大亂!」
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文指出,《民法》中的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2人,得爲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違犯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
因此,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佈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修正《民法》或立法,逾期未完成,同性伴侶可以持2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此解釋結果雖然替臺灣成爲亞洲首國以法律保障同性權益奠下基礎,但也激起反同方的不滿,甚至發動連署要全民公投。同是反同立場的李翁月娥5日身穿「把愛傳出去」上衣質詢,她指出,雖然現在已經有很多先進的國家通過同婚法案,包括美國和法國,但是法國卻也開始有數十萬民衆走上街頭抗議,要求只要「一父一母」,代表法國人民對同婚合法化已經開始後悔。
因此,李翁月娥認爲,「同性戀浪費國家資源!」如果同婚合法後,未來愛滋病患者可能會更多,政府將要增加龐大的醫療費用,且臺灣已經少子化,要給子女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組成的正常家庭,國家社會才能成長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