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朱中和翹班釣魚種菜還報加班 遭監院彈劾
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朱中和,經常在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且具常態性,還有加班不實情事。監察院彈劾審查委員會今天以9比0,通過監委楊芳玲、蔡崇義提案,彈劾法關朱中和,全案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監委說,經監察院調查,司法院政風處於107年至108年,共執行4次蒐證。蒐證顯示,朱中和不假外出的15日,請假8小時,以他到院、離院時間計算,在法院內上班時間共計僅45小時52分。
監委指出,據蒐證,108年3月19日朱中和在辦公處所時間共計僅3小時20分,且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的活動,但他竟申報當天18時至22時加班4小時,有加班不實情事,也足見其敬業精神不足。
監委表示,縱如朱中和所稱,外出釣魚、種菜是進行情緒調控,且返回宿舍後埋首閱卷及處理審判業務,但至多僅宜視爲補行處理業務,以補足當天上班時數的不足,而非加班;但他竟申報加班並領取加班費,顯不合理。
監委說,法官因審判之必要或工作有特殊需要,上下班得免刷卡,但朱中和未能本於自律之精神,戮力從公,保持敬業精神,已嚴重違反法官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之義務,破壞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