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9萬夠便宜!」男開保時捷酒駕嗆警 網:有錢人只怕關

▲男嗆罰單太便宜。(圖/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供,下同)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24歲的賴姓男子日前開保時捷,因爲渾身酒氣員警攔查,酒測值爲公升0.24毫克,雖沒有達到公共危險罪移送標準,但仍需要開罰,沒想到卻嗆警,「罰單不到9萬,有夠便宜,我現在就可以直接繳錢!」大墩副所長紀智耀表示,「當時他認爲不用被送法院很便宜。」對此網友罵翻,「罰則太輕了,一點都不符合比例原則!」

賴姓男子日前開着市價420萬保時捷,因爲身上酒味被攔查,酒測值爲公升0.24毫克,剛好避開0.25毫克要移送的標準,沒想到他卻嗆員警,「我平常喝很少,只是喝幾杯啤酒,罰單不到9萬元有夠便宜,我現在就可以給你錢!」紀智耀則表示,「違規罰鍰不用2萬元,不用被送法院,他就覺得滿便宜。」後來還被起底家裡貿易公司

不過各國對酒駕的罰則都很高,像是中國大陸爲拘役15天,最重可能死刑、新加坡則罰90萬,除了服刑外還要鞭刑日本「喝酒開車」面臨3年以下徒刑或50萬日幣(約臺幣12萬7000元)以下罰金美國加州酒駕初犯會被吊銷駕照,得重新申請,可能被罰1500到2000美元(約新臺幣4萬6500到6萬2100元),並得服刑2天、有假釋期,進行社區服務但會留下前科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如果那輛車是他自己賺的,不是靠爸靠媽,我佩服他,但如果是他父母有錢,就敗家子啊!」「應提高至100萬臺幣罰款怎麼樣?」「有錢就是任性有錢人怕關而已。 」「開得起這種車,9萬對他來講是真的很便宜。」「每年全國人民繳稅的錢都請他繳好了。」「 酒駕者心態應該是不要緊、不被抓、不怕罰。」「鞭9下就會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