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13萬人上街頭 怒喊撤惡法

法國日前發生類似美國警察施暴非裔事件,政府推動整體全法,引發全法國遊行示威年輕人推倒放在路旁建築。(美聯社

巴黎遭到焚燒的汽車。(路透

法國國民議會下議院)20日通過「整體安全法」,全法近13萬人在28日解封的第一天於70多個城市上街抗議,高呼撤銷惡法,並與警方爆發嚴重衝突,事件的導火線也和法國警方暴力對待非裔有關,首都巴黎近5萬人遊行示威,至少46人被捕。

首都巴黎共和廣場繼「黃背心」運動後再度成爲衝突戰場,憤怒羣衆推倒公廁、縱火燒車、燒銀行、砸爛自動提款機,並對警方丟石塊、丟汽油彈全副武裝鎮暴警察也沒手軟催淚彈煙霧彈水車強勢清場。示威還蔓延到全法,在里爾、里昂、史特拉斯堡、南特等城市也都爆發示威。

授權警方 監測示威民衆

國民議會20日通過整體安全法後,參院預計12月表決。一週來,民衆對整體安全法第24條的怒火有增無減,按規定民衆或媒體若「惡意散佈」軍警執法時的臉部影像、或任何可辨識身分的特徵畫面,影響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或心理健康,最高可判處1年徒刑罰款4萬5000歐元(約新臺幣154萬)。

「整體安全法」第21條與第22條,授權警方可自地面與空中大規模監測與蒐集示威民衆的資訊,並同步回傳至指揮中心。這讓民衆擔心警方干預言論自由。一示威民衆說:「一個禁止記者拍照的國家,還談什麼民主。在這個網路社羣媒體的世代,捍衛資訊自由有其必要。」

1周2暴力執法 犯衆怒

巴黎「爲自由而走」的遊行集結了記者工會非政府組織、司法新聞協會人權聯盟(LDH)等組織,要求撤回整體安全法,還要求巴黎警察局長拉勒蒙(Didier Lallement)與內政部長達馬南下臺。

怒火之所以愈燒愈旺,系因一週來連發生了2起警察暴力執法事件。21日非音樂製作人澤克勒 (Michel Zecler)回錄音室路上,因沒戴口罩,被數名警察逮捕毆打。最終靠媒體取得的監視器畫面和民衆錄影,揭發這起警暴。另一件是巴黎警方23日晚強拆共和廣場上的難民營帳篷,一些警暴畫面連達馬南都表示震驚,並下令警方調查內部。

針對警暴,馬克宏透過推特表示,這樣的暴力「不可接受」、「讓我們丟臉」,並要求將涉案警察停職調查。總理卡斯特克斯(Jean Castex)宣佈要召開獨立委員會「修改」第24條,但隔天便遭國民議會議長費宏(Richard Ferrand)公開反對而取消。費宏表示,立法是國民議會與參議院權利,外部單位不該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