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開車撞倒騎士「回家找媽媽」沒罪!母赴現場喊「這句話」…判拘40天

兒子開車撞到騎士獲不起訴處分結果媽媽車禍現場頂罪卻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陳姓男子開車行經岔路口不慎撞倒一名機車騎士,結果他向對方表示「要請家人來現場」,隨即先行離去;後來陳男媽媽到事故現場,卻向警方供稱自己纔是肇事駕駛,並配合調查,直到警方調閱監視器查明後,才發現陳男媽媽竟替兒子頂罪!

判決指出,去年11月23日上午9時許,陳男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結果害騎士受傷,整臺倒地,他表示會協請家人來處理交通事故,獲得對方同意便離開現場,回家向媽媽告知發生車禍,而陳男媽媽隨後前往案發現場,表示「自己是肇事者」,配合員警後續的處理手續,。

警方查看監視器畫面後,確認真正肇事者爲陳男,媽媽只是來頂罪的,不過經檢方調查後,陳男並無過失傷害,獲不起訴處分,媽媽則因爲頂替罪嫌,遭依法起訴;根據《刑法規定,配偶、五親等內的血親三親等內的姻親犯人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法官認爲,陳男媽媽頂替罪嫌的行爲,不僅浪費寶貴有限司法調查資源,且有礙真實的發現,考量她坦承犯行、未有前科,臺中地院審酌後,最終依頂替罪,判陳男媽媽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並且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緩刑期間內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質地清爽

【更多新聞

W飯店辦毒趴害死小模土豪哥蹲牢懺悔不到8個月…「提前6天」今上午出獄

退出國民黨關鍵原因曝!臺東縣議員陳宏宗痛批:罷韓期間大家太自私

快訊/罷韓後第一位!臺東縣議員陳宏宗:即日起退出國民黨…聲明全文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