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師留2億多遺產分邱瓈寬掀波 裴祥泉胞妹控遺囑無效逆轉敗

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2015年5月以73歲之齡病逝,留下2億多遺產,代筆遺囑交代分配給「楊胖百分之三十,阿寬(邱瓈寬)百分之三十,漢星公司員工百分之二十...」,裴的3名弟妹未獲遺產,質疑遺囑效力,提確認遺囑無效之訴。臺北地院認爲遺囑欠缺3名適格見證人見證,代筆人也不適格,判遺囑無效。邱瓈寬不服而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廢棄原判決,改認定遺囑有效。

裴祥泉胞妹裴祥麟提告,指哥哥大前年5月23日死亡,她與2名兄弟應繼承遺產,但辦理遺產稅申報時,發現邱瓈寬已以遺囑執行人身分辦過,這才發現哥哥在當年1月21日立有代筆遺囑,記載「‧‧‧公司的帳處理完了之後,剩下的分給楊胖百分之三十,阿寬百分之三十,漢星公司員工百分之二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就給那些需要照顧的人,美政、娟娟、賴副總、阿照、小鄒、大包,還有平日善款也不要漏。」。

裴祥麟表示,遺囑見證人陳羿彣(兼代筆人)、謝雅玲、陳舜芳都是漢星員工,民法第1198條規定,受遺贈人不得爲遺囑見證人,而這份遺囑的效力牽涉她應繼分或特留分數額,因此提確認之訴,請求確認遺囑無效。

邱瓈寬則表示,恩師久病在牀,預立遺囑時載明「我孤家寡人,沒家庭,也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恩師的手足在病危時才探視,他覺得虛假。邱瓈寬說,18歲就跟隨恩師,猶如親人,恩師在製作遺囑時,她並不在場,不知道遺囑內容。但北院仍以遺囑製作有瑕疵,判遺囑無效。

律師朱昭勳說,每年過年時,裴祥泉都會贈經濟狀況不好的妹妹10萬元紅包,如果真的手足鬩牆,怎麼可能還送禮。而裴祥泉住院後期,親人想探望,卻被阻擋、無法接近。如果遺囑有效,則關係特留分請求;如果無效,則手足有應繼分。

邱瓈寬律師則表示,謝雅玲沒去銀行解除定存,而邱瓈寬去報稅也是遺囑執行人應該做的事。多年來,外界根本不知道裴祥泉還有兄、弟、妹,他們是死者病危時纔出來「虛情假意」。

邱黎寬上訴,高院整理爭點,包括裴祥麟是否有確認遺囑無效的法律上利益、遺囑是否合於代筆遺囑與見證人資格、遺囑的效力等,經6年審理,今逆轉改判斐祥泉的遺囑是有效。

製作人邱瓈寬的恩師裴祥泉(右)2015年5月以73歲之齡病逝,留下2億多遺產,裴的3名弟妹未獲遺產,質疑遺囑效力,提確認遺囑無效之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日判斐祥泉的遺囑有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