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Uber!政院修法最高罰2500萬 網:先提高酒駕好嗎

▲爲保障計程車政院擬提高違規營業裁罰至2500萬。(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爲維護計程車的營運秩序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就「公路法」第77條、78條條文修正達成共識,將提高違規營業裁罰金額至10萬元以上至2500萬元以下罰緩,及設立檢舉獎金,以遏止Uber違法經營。不過,網友似乎不太領情,紛紛留言說,「有種先去勞檢」、「反觀勞基法、酒駕呢」、「第1次看到政府那麼積極」、「酒駕最高罰則才9萬」。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31日指出,由於「公路法」規定汽車運輸業成立資本規模,由500萬元至1億元不等,罰鍰額度除參考「公平交易法」規定外,並對應汽車運輸業成立資本,且實際執法時,也會配合修正「自用車違規營業處罰基準表」,確保行政裁罰符合比例原則

關於「設立檢舉獎金制度部分,31日的行政立法政策協調會報中,亦決議將另新增「公路法」第78條之1,對於未依該法申請覈准而經營汽車運輸業、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的行爲,民衆得敘明事實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保密外,並得酌予獎勵。此修正案將由民進黨團於下週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