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食藥署端午稽查專案出爐 精釀紅糟竟過期近3年

臺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被查獲儲放過期原料,其中紅豆效期到2023年10月18日;精釀紅糟效期則到2021年8月19日。圖食藥署/提供

下週就是端午節了,但選購糉子可要留意了!衛福部食藥署今天公佈專案稽查結果,查獲2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物,其中臺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使用的紅豆和精釀紅糟均過期,後者更是過期近3年,遭罰6萬元。

食藥署今天公佈「113年度端午複合式專案稽查結果」,副署長林金富表示,「糉子製造業者稽查」總計查覈75家業者,並抽驗產品標示、糉子成品、配料及食材原料、衛生標準、藥物殘留及食品添加物等項目以及是否過期等;「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驗」總計查覈196家業者,抽查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食品業者登錄及保存來源文件、藥物殘留及食品添加物等項目。

林金富說,「糉子製造業者稽查」部分,多數項目都合格,但查獲2家業者貯存逾期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物,第一家是「臺東地區農會附設農民購物中心米食場」,使用的紅豆效期到2023年10月18日;精釀紅糟效期則到2021年8月19日,均由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第15條裁罰6萬元。

另一家除放過期原料的業者,則爲臺南市永康區的「華達食品」,林金富表示,業者使用的原料荷麥藍莓餡,效期到2023年9月16日;食品添加物「滿點-SP乳化劑」,效期則到2023年3月24日,同樣由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第15條裁罰6萬元。

「販售業稽查暨應景食品抽驗」,發現2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皆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林金富指出,這項違規是在花蓮縣新秀地區農會供銷部所查獲,發現「紅蝦仁」、「蝦皮」等產品,外包裝未標示內容物及過敏源等,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第22條裁罰3萬元,抽樣其餘533件食材產品檢驗衛生標準、藥物殘留及食品添加物等項目,皆與規定相符。

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如GHP不符合規定,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經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查獲貯存逾期食品,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