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TW/馬英九狀告北檢之外 臺灣司改任重道遠

▲前總統馬英九赴北檢,針對週刊報導3段不利他的關鍵錄音,提告邢泰釗、主任檢察官泄密。(圖/本報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文/蔡苡柔

臺北巨蛋案、慶富雷艦案到「三中案」,前總統馬英九頻跑法院,一開始神色從容地表示「尊重司法」,到創紀錄被偵訊14.5小時,又遭《鏡週刊》指涉他是三中案的藏鏡人。馬英九一改先前態度,親赴臺北地檢署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主任檢察官王鑫健涉嫌泄密,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成爲臺灣史上第一件卸任元首狀告現任檢察總長的案例,馬英九將一系列司法調查定調爲「政治追殺」。媒體也開始深刨邢泰釗背景,指他辦藍不辦綠,是「有色彩背景」的檢察長,司法正義再次淪爲政治鬥爭的配角。

無獨有偶,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住處遭檢調人員搜索,與其他新黨黨員被帶回偵訊引發輿論譁然,整個司法程序正義也有諸多討論。蔡英文選前提倡司法正義,司法改革更是2016年總統大選英派革新」一大重點,她上臺前一再強調司法改革要回歸「人民的司法」、希望強化臺灣人對司法的信任,但重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分組會議到總結會議皆招致批評,已確定無法在今年底送進立法院審查,接連爆發的司法爭議也引發大衆對於司法公正度、檢調信任度的質疑。

偵查不公開 界線模糊

近期「偵查不公開」一再被提起,也是馬英九決定狀告北檢的主因。馬英九點名的《鏡週刊》在報導中指出,檢方搜索國民黨中央投資公司查扣上百張光碟,其中一張錄到了馬英九與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討論中視交易案時裁示「那就回饋給他(指餘建新)」,賤賣中視以圖利餘建新。馬英九因而質疑,泄漏消息給媒體的檢方確已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相關規定。

臺灣司法案件的偵查過程一向由檢察體系主導,「偵查不公開」在檢察官「球員兼裁判」下不僅難保公正,還時常被外界視爲規避監督的藉口。如在不久前爆發的王炳忠案中,新黨一再要檢方公佈約談王炳忠的證據和理由,而北檢則以案件未偵結、偵查不公開爲由回絕。在目前特殊政治環境、媒體生態下,檢方「不公開」尺度的拿捏及各種消息的走漏,都可能被大做文章。在檢警與媒體的關係中,偵查不公開本就是矛盾的存在。從法務部辦案新聞處理要點中「不影響案件繼續偵辦及無不良副作用之情況下,得由主管單位於請示覈准後協調聯絡室發佈新聞」,就可窺知檢警在新聞露出與保密的兩難。基層員警也表示,一方面希望新聞露出提升檢警形象,另一方面又要遵守不泄密原則,本身就是衝突的;而負責人接獲上級指示時,往往也只能靠「心中那把尺」和承辦經驗拿捏。

外界往往不願等到案件偵結,比起研究案件本身,更偏好依藍綠或感情而歸隊。在判決結果出來前,名嘴、政治人物更早便藉着零星走漏的消息發表長篇大論分析,使得案件還沒查清就先淹沒在口水戰裡。深究原因,仍是根源自民衆普遍對司法的不信任,也是蔡英文當初力推司法改革的主因。

司改國是會議 成就誰的司法?

根據臺灣民意教育基金會2017年發佈民衆對七類人民公僕的好感度排名,警察排名第一,但檢調等情治單位人員、法官則包辦最末三名,好感度都沒過半,再次驗證民衆普遍對司法體制的不信任。

蔡政府雖力推司法改革,但借鏡西方制度的臺灣司法,其實難脫中華文化的中人治色彩,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中,即上演一幕「表決到總統滿意」的戲碼

事件起因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二分組會議決議終審法院法官的任命權交由總統圈選及任命,外界抨擊總統擴權,也質疑若政治涉入司法,總統遇政治性司法案件該如何避嫌?此外,輿論擔心終審法官任命權是否會淪爲政治酬庸工具。

因此,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時,爲避免「總統擴權、干涉司法」爭議,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俊宏和高等法院法官林孟皇分別提出修正案,而兩案基本上都是由司法院提出名額的2倍人選,經由法官遴選委員會遴選後提報總統任命,總統的任命權都僅具形式,差別只在遴選委員會的組成,其中林案認爲除法界人士外,應納入立法院推舉立委以外的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蔡英文提議以陳案爲主,林案爲備選方案,但會議上仍有委員要求表決。

豈料兩個修正案表決時都沒過半數門檻,看到表決結果,蔡英文說,「你們在搞什麼?要不要再表決一遍?我們現在再來表決一次。」經過4次表決,最終決議符合她的建議纔算過關。整個過程猶如當年袁世凱透過「霸王選舉」,逼迫國會議員多輪投票直到「選」出自己爲大總統才放人的現實翻版,引來法界人士非議,認爲總統干涉程序民主正義,表決徒具形式,總統旨意纔是重點。

即便蔡英文實爲解套因任命權引發的爭議,但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總結會議如此高的殿堂上,總統一句話就改變表決結果,難免讓外界對「司法權不受行政和立法權干涉,公正獨立」這句話存疑。接連爆發的司法爭議也讓民衆有檢調單位跟當權者沆瀣一氣的既視感。在解嚴30年曆史傷痕仍在的情況下,司法雖脫離威權體制幫兇罵名,但權勢影響程序正義的案例,仍會降低民衆對司法體制的信任。

擺脫政治干預 纔有司法正義

北檢迴應馬英九的狀告時,要馬英九「勿以情緒或民粹性手段混淆焦點,妨礙偵查步驟」,而每當牽涉到政治案件,藍綠雙方都會指稱對方操作民粹,質疑司法不公。但誰是真民粹?誰又能真正代表正義?往往顏色正確就稱爲司法正義,顏色不對又是「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忽明忽暗的司法都是假象,真相是藍綠廝殺的刀光劍影。

受到政治環境和社會文化影響,司法難免被賦予各種色彩,而在漫長的司法審判過程中,媒體的捕風捉影更讓執法人員揹負了外界輿論壓力。所謂的司法正義,要能擺脫藍綠的政治干預,這仍有好長一段路要走。比起追求實質正義,力推司改、積極追求轉型正義的蔡政府,對於司法程序正義的處理更不可不慎,否則違背初衷的司法改革,最終只會淪爲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