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3大弊病 金管會將逐家擊破

金管會發現金控銀行董事會常見三大弊病,即獨董席次太少、專業董事人數不夠且來源少、常董會取代董事會決策,金管會主委顧立雄30日表示,將採「個案監理方式,從問題較嚴重的公司開始,逐一引導。

顧立雄亦提出三大可能解決的方案,即一是增加獨董席次、增加專業董事與董事來源多元化,二是增加常董會席次、調整常董與董事會功能,檢討常董會與董事會開會頻率,確保董事會纔是主要決策機關,三是專業經理人不宜兼任董事會成員,才能維持經理部門與董事會權責明確分工,顧立雄說,專業經理人如金控或銀行總經理副總等出任董事,最好以一席爲限。

金管會從今年1月到4月陸續邀約11家金控與7家銀行的董事長、總經理或大股東,要了解股東持股結構、公司決策運作模式,且徵詢各公司對列報實質受益人與最終控制權人的意見,顧立雄說18家公司都表示「理解及願意配合推動」。

過程中,發現少數金融機構存在股權高度集中、董事會中都是家族成員,且董事會很少開會,大部分都是透過常董會決策,且常董會只有三人,常常一人請假,由另一人代理,出現「少數人」決定公司大部分經營方向的問題,有影響健全經營之虞,必須要逐步引導改善。

顧立雄表示,強化金控與銀行董事會職能,因各家問題大不同,並沒有「通案原則」,將採「個案監理」,銀行局將會列出董事會運作的問題類型,如獨董席次過少,董事會成員多來自關係人或家族成員,董事會成員中有過多公司經理人,專業董事席次不多,董事會開會頻率太低,常董會負責大部分決策或常董常請假,少數人可決定公司議案等。

若有金控或銀行符合的項目越多,將會要求立即改善,若只有二、三項問題,則會逐步引導修正問題。

另外對於新光金控、臺新金控的股東多數重複,將要求列出各投資公司的最終控制權人,若都是家族或兄弟共治,將會要求逐步切分,以確保二家金控獨立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