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提出5問 要求政府通盤檢討現行《動物保護法》

環團今(13)日要求政府通盤檢討現行動保相關法規,表示刻不容緩。(李柏澔 攝)

動物保護運動在歷經多年陳情社會訴求下,於1998年成功立下《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動保法),但近年來,動保事件屢次浮上臺面,成了不可忽視的議題,動保團體要求政府通盤檢討現行法規。

動保團體今(13)日提出5大訴求,分別爲瀕危物種覆育 、加強打擊非法野生動物貿易、建立科學化野生動物管理模式 、通盤檢討野生動物保育法以及成立行政院野生動物保育辦公室;指出, 「動保法 」立法與推行這30年來,社會各界透過法制教育爲動物保育觀念打下厚實基礎,但由於30年來國內社經環境變遷頗大,也逐漸浮現待強化及修訂之處,

動保團體表示,總統大選即將來臨,仍不見總統候選人們對公共政策議題的思辨,對動物保護議題也無明確表態,今日要求各黨總統候選人近日對此迴應,否則不排除有更大動作

動保團體日前在10月1日世界動物日前夕,已由近60多個團體發起「2020立法委員選舉動物保護立法承諾」,今再對2020年總統及立委大選提出5大訴求,其中要求政府成立 「行政院野生動物保育辦公室 」,指出目前《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主管機關爲行政院委會與海委會,但實際上海域的保育執行單位是海委會轄下海洋保育署;而陸域部分則是農委會林務局轄下的保育科負責。

臺灣公民參與協會指出,我國野生動物保育的工作目前是由兩個層級較低的機關執行,而動保與環境保護問題基本上都是跨部會,甚至是國際性難題,雖然海洋保育署去年4月成立後已公告 「海洋保育法」,然而立新法固然重要,但全面檢討現行《野生動物保育法》纔是刻不容緩的工作。

臺灣公民參與協會表示,爲在保育政策推動上使跨部會資源有效統籌規劃,要求在行政院設立專責的「野生動物保育辦公室」,以行政院政務委員直接督導定期檢討野生動物保育的政策方針與執行成效,共同維護生物多樣性與資源的永績,透過由上而下的整合,正視並克服野生動物保育所面臨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