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人不是賊!釣客爭取漁港釣權 唐鳳邀漁民共商配套措施

政務委員唐鳳漁業署招集漁民釣魚團體代表人,在基隆漁會大樓召開協作會議,聽取各方意見。(圖/記者趙永博攝)

記者趙永博/綜合報導

釣客近來頻頻向政府請命,終於獲得正面迴應,今年1月底,有民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出「修正漁港全面開放漁港港區釣魚並全面興建釣魚平臺」,當時有超過5000人覆議,由於高於提案門檻,讓政府決定介入。政務委員唐鳳在3月15日走訪八斗子等漁港場勘,並在4月3日上午找來釣客及漁民,在基隆區漁會舉行協作會議。

漁港法18修法通過開放民衆垂釣至今已經13年,但許多地區的漁港,卻依然高掛禁止釣魚的立牌。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表示,漁港法於民國95年1月6日修法後,裡面第18條第2項已載明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衆垂釣。

許多釣客抱怨,休假釣個魚竟會遭到警方驅離,甚至釣客被開單的事件,全臺都時有所聞。有釣客忍不住在網路上抱怨「怎麼釣個魚,罰單都比酒駕貴。」南部知名路亞社團社長陳信勳表示,其實全臺有許多釣客,長期以來都期盼政府能有規劃性的開放各地漁港,讓民衆都能享受釣魚的樂趣。

目前全國各地已有18處漁港,有指定區域開放提供民衆垂釣;其中漁業署主管的第一類漁港部分有八斗子漁港及烏石漁港,地方政府主管的第二類漁港部分則有基隆市4處、新北市11處、高雄市1處等16處。

聯合報報導,基隆區漁會總幹事陳文欽說過「釣魚他認同,但安全誰負責?」他還表示,全國漁會總幹事都已在串聯反對。他重申,漁港主要功能是爲了提供漁船作業、整補、休息使用,基於維護港區環境清潔、漁船作業及航行安全,而且爲了避免與漁民作業糾紛,民衆垂釣區域都必須妥善規劃。

▲許多釣客認爲,目前臺灣的釣魚環境及社會氛圍,對於釣客來說並不是非常友善。釣客在港區內釣魚,不但被禁止,還會遭到員警開罰。(圖/記者趙永博攝)

3日上午召開的協作會議,由政務委員唐鳳與農委會漁業署招集釣魚團體代表人及各地區漁會總幹事,到場共同表述意見,由於會場大小無法容納所有人,漁業署分別將漁民、釣團代表分隔在基隆區漁會2樓及3樓兩個會議室,並以連線方式進行會議,整個過程也在網路上公開直播,並設立討論區供民衆參與意見提供。

漁民在開會時,有不少人激憤的表示,政府不能先射箭再畫靶,一開始就說要開放50個垂釣港口,都沒有經過規劃及討論。若一旦開放漁港垂釣,將影響不少漁民作業,大幅影響漁民權益,經過唐鳳及漁業署說明後,才稍稍緩和情緒。

漁民認爲,有些釣客在港區內亂丟垃圾、亂停車、偷東西、破壞港區設施,甚至有的漁民爲了作業,與釣客時常發生爭執;除此之外,漁民也提出質疑,若開放釣客在港區釣魚,被浪打下去,而發生溺水意外等問題,有哪個單位將要負責?

會議到了中午休息時間,許多漁民代表因爲不滿會議安排,無法讓漁民完全表達意見,並認爲政府沒經過討論,就開口就開放50個漁港垂釣,一度要從3樓要衝進2樓會場,表達意見及不滿,遭到現場員警阻擋才未能得逞,最後紛紛退席表達不滿。

▲基隆區漁會大樓。(圖/記者趙永博攝)

針對漁民砲火猛烈的批評,釣魚團體經過詳細規劃後,也提出多項因應各種狀況的配套措施。除了要求釣友自律,他們也請政府機關依法公告,並且設立告示牌提醒釣友,超過9級以上陣風禁止進入港區釣魚,港區僅限使用釣竿釣魚,港區嚴禁鑽鑿打洞,嚴禁丟棄垃圾廢漁線、漁勾及玻璃瓶雜物,釣客需主動禮讓漁船通行,釣客垂釣時所持釣竿不得超過2支,垂釣應者穿着救生衣與防滑鞋。

唐鳳表示,將依據水深、漁獲數量等條件,盤點全國約五十處垂釣點再做篩選,並依據釣客與漁民彼此的需求以及可協調空間,由公部門研擬符合民情且能落實的辦法。雖然歷經多次會議,釣客及漁民仍無法達成共識,但漁業署也表示,政府除了將會依法行政外,也會更努力,進一步讓雙方協調,儘可能達到讓漁民及釣客雙贏局面

▲協作會議的目的,在於推動港區內有秩序的釣魚環境,創造釣客及漁民雙贏的局面。(圖/記者趙永博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