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內線交易賺了1222元 非貪汙圖利改判1年6月刑

調查局調查官楊肇忠捲入羣聯股市禿鷹案,臺北地檢署依圖利、泄密及證交法等罪起訴楊肇忠及炒手鄧福鈞,一審判楊3年2月徒刑、犯罪所得1500元沒收,鄧2年徒刑、1104萬元沒收。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依內線交易罪判楊1年6月刑,沒收1222元犯罪所得;鄧處1年8月刑,沒收71萬餘元不法所得。

楊肇忠2011年起頻繁買賣股票,但虧損連連,常向親友調錢。臺大商學研究所畢業的鄧福鈞長年投入股市、進行股票交易,多次因股票交易案件遭檢調調查、偵辦。

新竹地檢署偵辦羣聯電子公司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案,2016年8月5日下午前往羣聯公司等處搜索,但當日執行搜索前,羣聯股票及認售權證有大量異常放空交易,檢調懷疑有偵查中泄密導致股市禿鷹情事。檢調發現楊欠鄧110萬元,擔心還款無着落,當他被檢方指派支援羣聯假帳案勤務、參加專案勤前會議時,傳LINE給鄧男說「不要碰IC設計」。

鄧一開始還一頭霧水,問楊是否指的是「不要碰聯?」、「不要碰羣?」,楊回「不方便說」。鄧追問「不要碰羣聯?」楊回傳「右手摸後腦袋吐舌頭冒汗」的LINE饅頭人貼圖,暗示鄧不要碰羣聯股票。

更二審調查,檢方偵辦中信金控等向長虹建設購買內湖土地相關弊案,調查局受指揮於2016年6月8日執行搜索,楊肇忠於6月6日確知長虹建設爲受搜索對象的重大影響股票價格消息,竟於6月8日9點27分以每股新臺幣60元的委託價,融券賣出長虹建設股票1仟股,再於同日10點34分以每股58.5元融資買進長虹建設股票1仟股回補,以此當衝的內線交易方式獲利1222元。

楊因獲鄧福鈞多次無息借款,於羣聯電子涉嫌財報不實案件中,爲免鄧福鈞有損失,於8月5日10點35分許傳送「不要碰IC設計」、「不要碰羣聯」等訊息給鄧,鄧接續融券賣出羣聯電子股票170仟股,再於消息公開後陸續回補,總計獲利875萬4526元。

更二審審理時,兩人都認罪,合議庭認定他們犯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事證明確。

不過更二審認爲,在金融市場進行股票交易與楊肇忠身爲調查官的職權沒有關連,他違法內線交易也非執行搜索職務本身有何缺失,因此內線交易的法律應非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第5款圖利罪所稱的法令,即使違反,也不構成圖利罪,撤銷改判。

高院審酌楊肇忠職司犯罪偵查,卻爲私利而內線交易,破壞資訊公開、公平的證券市場交易制度,影響一般投資人對證券市場公正性、健全性的信賴,不過他交易股票只有1張,犯罪所得僅有1222元,情節甚輕,因此輕判。

鄧福鈞因另案違反證券交易法經判處徒刑,於第二審審理期間再犯本案,更二審認爲他不知警惕,且貪圖私利而內線交易獲利達875萬4526元,情節非輕。考量鄧在偵查中即已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並透過投保中心與43名投資人達成和解,給付803萬6600元和解金,改判1年8月刑。本件得上訴。

調查官楊肇忠利用LINE饅頭人「摸頭吐舌冒汗」 貼圖傳送搜索訊息給股市炒手鄧福鈞。資料照,記者王宏舜/攝影、取自LINE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