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買賣星巴克股份爆內線交易 3高層「1小賺2賠錢」獲判緩刑

統一買賣星巴克股份爆內線交易,3位職員裡僅有1名賺錢,另2名賠錢獲判緩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統一企業2017年7月間發佈重訊,揭露與將出售上海星巴克股份,買回臺灣星巴克股份,協理曾繁斌、秘書經理施淑枝、法務人員曾祥之因職務知悉換股消息,提前進場買股,最後雖然僅1人小賺、2人賠錢,但3人已涉犯內線交易罪,分別遭臺北地院判刑11月、10月、9月,緩刑3年,可上訴。

2017年間統一超商和統一企業召開記者會宣佈將賣掉上海星巴克股權並買入臺灣星巴克股權的重大消息之前,買股套利,涉嫌內線交易。臺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起訴3人。

判決指出,擔任統一超商總經理辦公室協理的曾繁斌,2017年6月1日因簽署保密協議,得知統一及統一超商將出售上海統一星巴克股權給美國星巴克,美國星巴克則購回臺灣統一星巴克股權,卻在重訊發佈前進統一股票,並在28天后賣出,總共獲利58萬5000元。

擔任統一超商秘書team經理的施淑枝也參與簽署保密協議,擔任法務人員的曾祥之則因職務關係提前知道該消息,2人也都在重訊發佈前買進統一超商股票,不過2人都沒及時賣股,擬製虧損分別爲2萬8721元及9854元。

合議庭考量3人均認罪,沒有前科,應無再犯之虞,且曾繁斌已繳回犯罪所得,依內線交易罪判曾繁斌11月、施淑枝10月、曾祥之9月徒刑,均緩刑3年,3人並須分別向公庫支付5萬元、4萬元、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