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他是誰首播奪冠,卻面臨指控危機,是否惡意消費受害人?

事件起因

近日,一部打着“南大碎屍案”原型案件宣傳旗號的電視劇《他是誰》在首播時便迅速成爲全網收視冠軍,並斬獲多項電視劇大獎。然而,就在該劇熱播之際,南大碎屍案的家屬卻公開發文控訴演員張譯及《他是誰》片方,指責其惡意消費受害人。這一事件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發了公衆的廣泛關注。

南大碎屍案兇手若找到將面臨怎樣的刑責?

南大碎屍案,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一起惡性懸案,其兇手手段殘忍,社會影響極大。多年來,南京警方從未放棄對這起案件的偵查,即便案件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但根據刑法對追訴時效的規定,由於該案在發生時即被立案偵查,因此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這意味着,一旦兇手被抓獲,他仍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具體刑責將根據兇手的犯罪情節、手段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綜合判定。

案件回顧與難點盤點

1996年1月19日,南京大學一名大一女生刁愛青在失蹤多日後被發現被殘忍肢解成2000多塊肉片。這起案件震驚了全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然而,由於兇手具有很強的反偵查能力,且作案現場分散,警方始終無法確定第一個犯罪現場的具體位置,案件一直未能取得突破。

隨着時間的推移,案件逐漸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人們紛紛猜測兇手的身份和動機,但始終沒有人能夠揭開真相。由於缺乏線索和兇手強烈的反偵查意識,案件偵破難度極大。即便是在科技和社會進步日新月異的今天,警方也仍然面臨着巨大的挑戰。

家屬控訴張譯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此次家屬控訴張譯及《他是誰》片方的核心在於,他們認爲該劇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改編了南大碎屍案,並虛構了與被害人私生活相關的劇情,嚴重損害了被害人家屬的名譽權和隱私權。

根據《民法典》中的名譽權保護條款以及《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即使影視作品是基於真實事件改編,創作者也必須確保作品內容尊重事實,不得損害相關個人或家庭的名譽和隱私。如果作品中含有誹謗、侮辱等不實信息,受害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賠償和澄清。

在此案中,電視劇《他是誰》中的“餘愛芹案”與“南大碎屍案”高度相似,不僅案發時間、被害人的名字完全一致,就連兇手殘忍的作案手法也被搬上熒幕。更讓家屬難以接受的是,劇中還虛構了“餘愛芹婚外情”的劇情,這無疑是對被害人家屬名譽權和隱私權的嚴重侵犯。

是否涉及其他法律問題?

此外,雖然我國法律目前沒有明文規定以真人真事改編成文藝作品需要獲得原型人物的授權,但如果改編作品內容超出史料文獻記載,甚至與事實不符,可能降低對原型人物的社會評價,則會涉嫌構成名譽權侵權。在此案中,《他是誰》片方顯然已經越過了這一底線。

金寶每日說法結語

綜上所述,金寶每日說法認爲,南大碎屍案家屬控訴張譯及《他是誰》片方的法律依據充分且明確。他們不僅有權要求片方刪除涉及不實內容的劇情並公開道歉,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尋求進一步的賠償和澄清。這一事件也再次提醒我們,文藝作品在改編真實事件時必須尊重事實、尊重法律、尊重受害人和家屬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