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回饋 經長:估每戶可退750元

經濟部鄧振中。(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經濟部長鄧振中18日表示,電價回饋金額,可在2015年1月發放,預估每戶可退費約750元,屆時會以電費帳單告知確切回饋金額,並從電費中扣除。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8日審查新版電價公式,鄧振中也出席備詢。他在接受採訪時指出,電價回饋會以一般家庭用戶與小商家對象,約1200萬戶可望受惠。

鄧振中說,傾向採取較簡單的電價回饋方式,將臺電因國際燃料價格走跌所省下的90億元,平均攤退給1200萬用電戶(扣除空戶),每戶約可獲得750元。

目前經濟部共規劃兩種電價回饋方案,一爲平均攤退,平均每戶約可退750元;另一採用電度數計算,將每月用電度數(700度以內)乘上每度回饋金額,決定回饋總額

臺電董事長黃重球說明,若採取第2種方案,一般家庭用戶回饋上限,訂爲每月700度,用電超過700度的部分,不予回饋,小商家則擬以每月1500度爲回饋上限。

此外,經濟部原把用於弭平臺虧損的重建成本,列入新版電價公式,但立委多不表支持,鄧振中也明確表示,「可以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