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權」買房陷阱? 律師:繳這麼多錢卻什麼都沒有

住戶今天上午臺北地院按鈴提告華固建設。(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華固新天地」爆發地上住宅案,其中9名住戶今天上午赴臺北地院按鈴控告,並向公司董事長榮昌求償返還已付金額4千萬元。住戶委任律師劉韋廷表示,一般人很難搞清楚地上權與使用權差異,何況華固建設是非常知名的建商,住戶直到最近要交屋才發現自己沒有所有權,「和房客、承租人地位是一樣的,70年後就要把房子交還給華固建設,我繳這麼多錢卻什麼都沒有。」

華固新天地住戶今天在臺北地院外白布條抗議,大聲喊着「還我合約公平,還我地上權!」、「我們不是投資客,我們都是自住!」口號,並向法院按鈴提告,希望華固建設出面說清楚、返還已付金額約4千萬元。

劉韋廷指出,2014年華固建設針對該建案,在媒體電視廣告網頁宣傳主打「地上權主宅」,可分割的地上權、可設定抵押辦理貸款,造成承購戶誤信,但真實狀況卻是承購戶根本無法取得地上權及無法設定抵押辦理貸款。

針對地上權與使用權,劉韋廷解釋,當初華固對外宣稱的訊息爲雖然買不到土地,可是買到地上權及地上的房子,可是買賣合約中卻記載「使用權」三個字,讓他們誤以爲是地上權的使用權,一般人很難搞清楚兩者間的差異,更何況華固建設是非常知名的建商,直到近期要交屋才發現自己和房客、承租人的地位一樣,70年後就要將房子交還給華固,「繳這麼多錢卻什麼都沒有」,住戶們迫於無奈,纔會來依法提告,請求對方返還已付金額。

▼住戶委任律師劉韋廷說明華固新天地住戶的訴求。(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