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酒駕撞死空少!男賠800萬、判刑6年8月 國民法官判決理由曝光

有酒駕前科的男子向詠強酒駕撞死新加坡籍空少被訴,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天判向有期徒刑6年8月;判決理由說,向第3次酒駕被捕,不過,被害人闖紅燈過馬路也是肇事的次因,審酌向已賠償800萬元等,依法判決。

法院指出,酒駕致死案經國民法官、職業法官合議庭審理後,認定向詠強符合自首要件,可依法減刑,不過,向主張依刑法情堪憫規定再減一次,在客觀上卻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也沒有情輕法重之處,不能再減。

判決書指出,向詠強已於2015年、2019年兩次因酒駕案判刑確定並執行完畢,撞死新加坡空少是他第3次酒駕遭查獲,這次還導致行人死亡,向不僅無照駕駛,另有超速的情況。

不過,被害的空少在事故發生時,雖然是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但違規闖紅燈,還是有可以歸責之處,考量向詠強與死者家屬以800萬元達成和解並屢行完畢,向已彌補過錯等,依法量刑。

依檢方起訴,向詠強2022年11月1日飲用半瓶紅酒,前往自己經營的舒療店,晚間開車返家途中,行經臺北市敦化南路2段撞上54歲新加坡籍空少,空少經送醫搶救不治身亡,向肇禍後,被測出酒精濃度每公升0.58毫克。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圖爲臺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