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聘期檢視 金門縣、嘉義市獲五星

全教總檢視縣市代理教師聘期金門縣嘉義縣均給完整1年,獲得5顆星評價。(林志成攝)

現在中小學正招聘代理教師,但各縣市給的聘期卻不一樣,形成「一國多制」。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檢視各縣市狀況,金門縣及嘉義縣均給完整1年,獲得5顆星評價;雲林縣南投縣苗栗縣臺東縣花蓮縣則僅給10個月聘期,不合格

去年市長選舉時,全教總調查各縣市長候選人對於代理教師聘期的態度結果當時在任的縣市首長部分均不願意迴應;而願意承諾給予代理教師1年聘期的新當選人則有彰化縣王惠美嘉義市的黃敏惠及金門縣的楊鎮浯。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說,他們今年再度檢視各縣市代理教師的聘期,金門縣具體達成各類代理教師均給1年完整聘期,而嘉義市長黃敏惠則承諾下學年開始就會給完整聘期,因此給予五顆星肯定。

張旭政說,基隆市臺北市對於再聘代理教師以及兼行政的代理教師給予1年聘期,全教總給予4顆星肯定;高雄市對於兼導師、兼行政而經報準後,給予1年聘期,給予3顆星肯定。

臺中市、彰化縣、宜蘭縣對於兼行政代理教師給予1年聘期,全教總給3顆星肯定;嘉義縣對於各類型代理教師均給予11個月的聘期,獲得3顆星;澎湖縣連江縣屏東縣新北市等縣市,對於部分特定類型代理教師給予1年聘期,獲得2顆星。

張旭政譴責雲林縣、南投縣、苗栗縣、臺東縣、花蓮縣等5個縣市,因爲他們對於所有代理教師,均給予10個月又多幾天的聘期,完全漠視代理教師的權益

目前全國約2萬個代理教師,有1.5萬人不是完整1年的聘期。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林穎欣表示,代理教師通常比較年輕,許多縣市卻僅給10個月薪水、暑假沒錢領,造成他們生活上的問題,甚至不敢結婚生子。此外,如果夫妻兩人都是代理教師,一到暑假就斷糧,會形成家庭社會問題。